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COSL SINGAPORE CAPITAL LTD.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5-017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COSL SINGAPORE CAPITAL LTD.

 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分关于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发布本公告。

 ●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20日发布有关发行人设立欧洲中期票据计划的公告。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发行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于2015年7月23日签署认购协议,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于2015年7月30日申请发售及发行总票面值为500,000,000美元的提取票据,前述票据提取获得豁免且无须受限于证券法的登记规定。本公司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对有关提取票据的付款责任提供担保。

 ●本公司及发行人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提取票据并以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债券的方式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该批准预计于2015年7月31日或该日期前后生效。

 本公司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分关于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发布本公告。

 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

 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20日发布有关发行人(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设立欧洲中期票据计划(由本公司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发行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于2015年7月23日签署认购协议,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于2015年7月30日申请发售及发行总票面值为500,000,000美元的提取票据,前述票据提取获得豁免且无须受限于证券法的登记规定。本公司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对有关提取票据的付款责任提供担保。

 提取票据的主要条款

 发行人: COSL Singapore Capital Ltd.

 担保人: 本公司

 联席牵头经办人: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澳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瑞士信贷证券(欧洲)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渣打银行

 瑞士银行香港分行

 发行货币: 美元

 发行规模: 500,000,000美元

 发行价格: 总票面值的99.519%

 票息: 每年3.5%

 到期日期: 2020年7月30日

 定价日期: 2015年7月23日

 发行日期: 2015年7月30日

 发行人目前拟将提取票据所得的款项净额用于偿还未清偿借款及一般企业用途。

 本公司及发行人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提取票据并以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债券的方式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该批准预计于2015年7月31日或该日期前后生效。

 待认购协议中所约定的先决条件达成或获得豁免后,认购协议方告完成。此外,认购协议可在若干情况下由联席牵头经办人终止。由于认购协议未必完成且提取票据的发行也未必进行,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证券时请务必审慎行事。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

 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

 湾)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其H股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提取票据 指 发行人就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发售及发行500,000,000美元于2020年到期年息3.5 %的有担保票据

 欧洲中期票据计划 指 发行人于2015年7月20日设立并由本公司担保的

 3,500,000,000美元的欧洲中期票据计划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人 指 COSL Singapore Capital Ltd.,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联席牵头经办人 指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澳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瑞士信贷证券(欧洲)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渣打银行

 瑞士银行香港分行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法 指 1933 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协议 指 由本公司、发行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就认购提取票据事项所

 订立日期为2015年7月23日之认购协议

 美元 指 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4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15-018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COSL SINGAPORE CAPITAL LTD.

 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公司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分关于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发布本公告。

 ● 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20日发布有关发行人设立欧洲中期票据计划的公告。

 ●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发行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于2015年7月23日签署认购协议,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于2015年7月30日申请发售及发行总票面值为500,000,000美元的提取票据,前述票据提取获得豁免且无须受限于证券法的登记规定。本公司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对有关提取票据的付款责任提供担保。

 ● 本公司及发行人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提取票据并以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债券的方式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该批准预计于2015年7月31日或该日期前后生效。

 本公司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3.09条和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分关于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联交所上市规则)发布本公告。

 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

 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20日发布有关发行人(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设立欧洲中期票据计划(由本公司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发行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于2015年7月23日签署认购协议,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于2015年7月30日申请发售及发行总票面值为500,000,000美元的提取票据,前述票据提取获得豁免且无须受限于证券法的登记规定。本公司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对有关提取票据的付款责任提供担保。

 提取票据的主要条款

 发行人: COSL Singapore Capital Ltd.

 担保人: 本公司

 联席牵头经办人: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澳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瑞士信贷证券(欧洲)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渣打银行

 瑞士银行香港分行

 发行货币: 美元

 发行规模: 500,000,000美元

 发行价格: 总票面值的99.388%

 票息: 每年4.5%

 到期日期: 2025年7月30日

 定价日期: 2015年7月23日

 发行日期: 2015年7月30日

 发行人目前拟将提取票据所得的款项净额用于偿还未清偿借款及一般企业用途。

 本公司及发行人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提取票据并以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发行债券的方式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该批准预计于2015年7月31日或该日期前后生效。

 待认购协议中所约定的先决条件达成或获得豁免后,认购协议方告完成。此外,认购协议可在若干情况下由联席牵头经办人终止。由于认购协议未必完成且提取票据的发行也未必进行,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证券时请务必审慎行事。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 指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

 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

 湾)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其H股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提取票据 指 发行人就根据欧洲中期票据计划进行提取发售及发行500,000,000美元于2025年到期年息4.5 %的有担保票据

 欧洲中期票据计划 指 发行人于2015年7月20日设立并由本公司担保的

 3,500,000,000美元的欧洲中期票据计划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人 指 COSL Singapore Capital Ltd.,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联席牵头经办人 指 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澳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

 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Limited

 瑞士信贷证券(欧洲)有限公司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渣打银行

 瑞士银行香港分行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证券法 指 1933 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认购协议 指 由本公司、发行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就认购提取票据事项所

 订立日期为2015年7月23日之认购协议

 美元 指 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