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4日,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三大股东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公司”)通知,西飞集团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通过证券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了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西飞集团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通过证券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份63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交易金额为25,142,044.5元。本次增持前,西飞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5,054,6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本次增持后,西飞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95,688,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7%。
二、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于2015年 7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第三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西飞集团公司计划在一个月内(即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8月8日)通过证券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627,700元。截止目前,西飞集团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票金额共计90,627,793元,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完成。
三、其他说明
(一)西飞集团公司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