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于对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良好发展前景的信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文件精神,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股票。
一、7月22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刘万超先生买入3000股,副总经理赵甲宝先生买入8,000股。
二、7月15日、7月16日公司董事长龙兴元先生,董事、总经理胡弘先生,党委副书记王怀科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付林兴先生,赵甲宝先生合计增持公司股票58,000股(详见《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5、《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7)。
三、截至公告日,龙兴元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9,515股,胡弘先生持有30,000股,付林兴先生持有20,000股,王怀科先生持有8,000股,赵甲宝先生持有10,000股、刘万超先生持有3000股。上述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0,515股。
四、龙兴元先生、胡弘先生、付林兴先生、赵甲宝先生、刘万超先生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六、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