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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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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 2015-058

 债券代码:112100 债券简称:12盾安债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盾安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公告的《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发布了《关于“12盾安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并于2015年6月15日、6月16日分别发布了《关于“12盾安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2盾安债”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2015-044)。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日选择将持有的“12盾安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12盾安债”回售登记日为2015年6月12日、6月15日及6月16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2盾安债”的回售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在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量为1,200万张。因“12盾安债”不存在回售情况,所以公司无需将回售部分应支付的本金及利息划至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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