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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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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51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向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09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2,121,49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832,842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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