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7月17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德才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4日
附件:
沈德才先生简历
沈德才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人民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拥有丰富的海外电力能源投资、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工程合同与商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历任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水电老挝南欧江流域水电开发公司董事长;中国水电尼泊尔上马相迪水电投资公司董事长;中水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
沈德才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日,其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