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1日、7月22日、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自查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邓凯元先生核实: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联创光电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