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张云升先生、董事郑俊卿先生、董事张烘先生、独立董事张建华女士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云升先生、董事郑俊卿先生、董事张烘先生、独立董事张建华的配偶朱海虎
二、本次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三、本次增持的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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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说明
1、本次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