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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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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甘肃
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5-029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甘肃

 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新集团”)本次战略合作仅达成初步意向,尚未达成最终协议,具有不确定性。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建新集团通知,建新集团拟引入华夏新兴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华夏投资”)、中盛丰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中盛投资”)两家战略投资者,以实现各自企业发展和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新集团拟引进战略投资者基本情况

 建新集团拟引入华夏投资、中盛投资为其战略投资者,经初步协商,华夏投资、中盛投资均同意以约定的股权资金投入成为建新集团股东,并同意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民先生控股建新集团,若合作成功,建新集团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55,000万元变更为137,500万元,其中,刘建民先生占股权比例的40%,华夏投资占股权比例的35%,中盛投资占股权比例的25%;华夏投资拟投入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中盛投资拟投入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

 二、两家战略投资者情况

 1、华夏新兴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华夏新兴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2号

 法定代表人:朱旭芳

 公司基本情况:华夏投资是一家大型投资与资产管理的集团,目前管理资产规模上百亿。总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设立有多只股权基金,产业基金,经过多年发展,华夏已形成“产业运营、投资管理、资本运营”三大业务引擎,并矢志向“以产业金融运作为核心的综合金融能力”驱动的国内一流投资集团迈进。

 2、中盛丰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盛丰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3号

 法定代表人:应子昂

 公司基本情况:中盛投资是一家专业投资机构,总部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致力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三、建新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目的

 1、建新集团拟通过与两家战略投资者强强联手,使建新集团实现跨越式发展,将建新集团(以旗下上市公司建新矿业为平台)打造成以矿产资源投资开发为龙头、多元化经营发展为平台的国内五百强企业之一。

 2、建新集团拟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方式,有效促进上市公司的稳定、快速发展。

 四、建新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后上市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变化情况

 ■

 上述变更后,建新集团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刘建民先生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建新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为466,139,2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99%。

 五、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日,本次战略合作仅达成初步意向,尚未达成最终协议,具有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建新矿业   公告编号:2015-030号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因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划与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新矿业”)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建新矿业,证券代码:000688)已于2015年6月1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发布了《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于2015年6月25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发布了《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7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提示性公告》。

 目前,因上市公司正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3日起开始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在不超过30个自然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重组方案,即最晚将在2015年8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事项且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15年8 月24日恢复交易,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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