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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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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5-05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步步高,证券代码:002251)于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于2015年7月18日披露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当当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二)鉴于近期股票市场暂时的非理性波动,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积极主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作出提振市场信心承诺的公告》、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方案的公告》。在法律法规许可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探索员工持股计划等措施,积极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三)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四)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已在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对公司2015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3,519.52万元至31,820.52万元,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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