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2日,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的通知,中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再次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中远集团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首次增持公司100,000股,并拟自增持后,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年7月13日至7月16日期间,中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陆续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000,000股。
截至2015年7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中远集团自2015年7月10日以来(包括2015年7月10日)已累计增持公司1,100,000股。
本次7月13日至7月16日增持前,中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64,301,456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13%。本次增持后,中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65,301,45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19%。
二、 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中远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