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于2015年7月22日下午14:30时在成都郦湾国际酒店六楼(沙龙厅)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补建先生因工作行冲突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董事陈延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773,027,129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股份399,125,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6315%。其中: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370,054,5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87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人,代表股份29,070,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收购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9,125,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58,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相关股东补建、陈延明、贾勇、刘禾、左晓蕾、林向春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74,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70,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8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相关股东补建、陈延明、贾勇、刘禾、左晓蕾、林向春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74,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70,8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61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84%。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选举补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9票;

选举陈延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9票;

选举贾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9票;

选举夏予柱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8票;

选举张桥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8票;

选举李小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8票;

独立董事表决结果:

选举马永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8票;

选举陈宏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8票;

选举吴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获得选举票数397,048,542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贺丹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8票;

选举郝敬霞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8票;

选举左晓蕾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获得选举票数399,032,048票;

本次选举出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张晓、朱光辉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起三年。

三、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征得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在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后同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补建因工作行程冲突,委托董事陈延明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马永强因工作行程冲突,委托独立董事吴越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同意由董事陈延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补建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陈延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补建先生和陈延明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选举补建先生、陈宏民先生、贾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其中补建先生为发展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2、同意选举陈宏民先生、补建先生、马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陈宏民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同意选举马永强先生、张桥云先生、吴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永强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同意选举吴越先生、夏予柱先生、马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吴越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三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专业委员会委员资格,并由接任的董事自动承继委员职务。

以上委员简历详见2015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贾勇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贾勇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2015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华梅女士为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三年。宋华梅女士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2015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董事会秘书宋华梅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62825222 传真:028-62825188

邮箱:songhm@isantai.com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传琼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程春先生、宋华梅女士(兼)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时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尽快从内部甄选或外部引进人才充实高级管理人员队伍。曾传琼女士、程春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朱光辉先生担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三年。朱光辉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晓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通过之日起三年。宋晓霞女士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宋晓霞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62825254 传真:028-62825188

邮箱:songxx@isantai.com

地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蜀西路42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以及集团化管理需要,提高管理运作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调整如下:

1、根据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增设“大数据应用与推广中心、项目管理部、法务部、体系管理部”共4个部门,将原集团信息部、研发中心归口到大数据应用与推广中心管理。

2、将集团原部分职能部门职责及权限下放到各子公司,由各子公司自行履行相关职责,强化子公司管理效能。

按照上述原则,集团公司层面不再设置“生产部、物流部、品管部、系统集成部、创新中心、研发中心、影像研发中心、信息部、客户服务中心、市场部、海外部、金融电子设备部、金融安防系统部、金融外包事业部”这14个职能部门。

3、部分职能部门更名

总经理办公室更名为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更名为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更名为财务管理中心;投资部更名为公共关系部;规划发展部更名为战略投资部。

本次调整后,公司集团层面部门设置由22个优化到12个,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适用集团化管理需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向公司提供2亿元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借款期限不少于一年,免息。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补建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且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通过后,补建先生将与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

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意见详见2015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关联董事补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对《公司章程》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副总经理设置做相应修订,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一百〇八条(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第一百〇八条(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3-5名,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各1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5-9名,设财务总监1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二十九条(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第一百二十九条(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5年7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5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相关人员简历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宋华梅:女,出生于1984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曾担任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2、程春:男,出生于1970年,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2001年11月至2012年5月在北京天极中联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在烟台伟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任国家863研究课题组副组长。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3、曾传琼:女,出生于1974 年,大专,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在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红日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四川同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2012年进入公司,现任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4、朱光辉:男,出生于1981年,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曾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中粮集团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任职。2014年6月进入公司,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5、宋晓霞:女,出生于1988年,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15年4月起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助理。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2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征得全监事同意,本次会议在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后同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其中贺丹女士因工作行程冲突,委托张晓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实际出席监事5名。经半数以上监事推荐,会议由张晓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贺丹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即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贺丹女士简历详见2015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3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本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5年7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向公司提供2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不少于一年,免息。关联董事补建回避表决,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补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姓名:补建

2、职务:董事长

3、关联关系说明:补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现持有公司股份279,707,1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8%。补建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拟向公司提供2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不少于一年,免息。待股东大会通过后,补建先生将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补建先生为公司提供免息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借款免收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补建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建先生向公司提供免息借款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序合法公正,补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处于发展的成长时期,接受控股股东的资金拆借,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此次借款免收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9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名称: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 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8月9日下午15:00 至2015 年8月10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郦湾国际酒店六楼会议室(沙龙厅)(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兴盛西路8号)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4日

八、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15年7月2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九、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4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

十、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现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312

2、投票简称:“三泰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三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2312;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100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00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十一、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8月7日下午17: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5年8月6日-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蜀西路42号公司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暂定半天。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西路42号 邮编:610091

联系人:林向春

电话:028-62825222 传真:028-62825188

3、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审议事项投票的指示:

序号表 决 议 案 名 称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填表说明:表决前,请在股东或受托人签名栏签名;表决时,请在相应的“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