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4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8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7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5]20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5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已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7月21日取得了山西省运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140824000000090)。
营业执照变更内容如下: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由“柒仟肆佰万元整”变更为“玖千捌佰柒拾万圆整”。
其他登记事项无变化。
二、备查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