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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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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5-057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股票代码:002011)于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因筹划控股子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事宜,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多次召开管理层会议,积极推进本次挂牌事宜,相关中介机构拟定了挂牌初步方案。公司管理层就初步方案进行充分审慎论证,认为本次筹划挂牌新三板事项的时机与条件尚不成熟,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决定终止筹划本次挂牌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长葛亚飞先生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15年7月20日至2016年1月19日),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2015年7月21日,葛亚飞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4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增持均价为14.35元/股。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公告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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