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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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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15-34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的通知,为落实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2014年7月30日发布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2、2014-33)及2015年7月9日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及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0),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成员之一邓颖忠先生于2015年7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244.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027%。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氏家族成员之一邓颖忠先生,其亦为公司董事长。

二、增持目的

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公司市值大幅缩水,投资者信心接连受挫,面对当前形势,表达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及履行邓氏家族在《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2、2014-33号)中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承诺。

三、增持时间

2015年7月20日

四、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数量及价格:

股份变动人姓名变动日期变动股份数量(股)变动原因变动比例(%)
邓颖忠2015年7月20日2,446,828竞价交易0.5027%

2、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

本次增持前,邓冠彪直接持有1,243,08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554%;邓冠杰直接持有470,9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68%;邓氏家族通过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0.0616%的股份;通过中顺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1.4726%的股份。因此,邓氏家族控制公司252,541,80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1.8865%。

本次增持后,截至2015年7月20日,邓氏家族控制本公司254,988,62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2.3892%,其中,邓颖忠直接持有2,446,82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5027%;邓冠彪直接持有1,243,08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554%;邓冠杰直接持有470,97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68%;

3、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邓氏家族成员严格履行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邓氏家族已履行完毕其在《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32、2014-33)及《关于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减持及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30)中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承诺。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邓氏家族成员承诺:在增持行为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交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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