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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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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109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15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许佳明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5年3月26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1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后,已于2015年5月15日起停牌。2015年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如未能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将被终止上市。

鉴于公司未来的去向事关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为避免公司退市,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和股东自身利益,尽快启动拯救公司的司法程序,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重整申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原董事金建飞女士,因原推荐股东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何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原独立董事张晓丹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严鹏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5-111)。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进,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EMBA硕士学位。曾任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高级经理、深圳华成峰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融资总监、泓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部总监。2015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鹏,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际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深圳市华成峰实业有限公司法务。2010年10月至今,任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2015-111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10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10日

至2015年8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4项议案已经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656*ST博元2015/8/3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参会当日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核实。

(四)登记时间:2015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五)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九洲大道中1009号钰海环球金融中心17楼1706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九洲大道中1009号钰海环球金融中心17楼1706室

联系电话:(0756)2660313

传真:(0756)2660878

邮政编码:519070

联系人:赵楚耿

六、其他事项

(一)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博元 公告编号:临2015-110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于2015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由刘冬监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15年3月26日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31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后,已于2015年5月15日起停牌。2015年5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5年5月2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如未能在证监会作出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的12个月内恢复上市,或者在此期间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将被终止上市。

鉴于公司未来的去向事关全体股东的切身利益,为避免公司退市,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和股东自身利益,尽快启动拯救公司的司法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重整申请。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原监事周辉鹏先生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名江松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江松泰,男,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专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任职于东源广告有限公司;2013年7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双开颜金融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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