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基于对“露露”品牌的信心和公司长远价值的判断,于2015年 7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关于稳定市场事宜的公告》,近一阶段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继续增持了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买入日期 | 本次买入
(增持)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本 次 买 入(增持)公司 股 份 数量(股) | 本次买入(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本次买入(增持)后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成交均价/元 |
郭亚雄 | 独立董事 | 2015年7月21日 | 0 | 20000 | 20000 | 0.0026 | 17.93 |
左 辉 | 副总经理 | 2015年7月17日 | 3689 | 49500 | 53189 | 0.0071 | 18.06 |
二、本次增持目的
基于对“露露”品牌的信心和公司长远价值的判断,也为了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了公司股票。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