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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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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63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在公司郑州发展管理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闵群女士、汪开江先生、胡奎先生及独立董事孟素荷女士、赵虎林先生、潘克勤先生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董事曹正启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董事会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联董事曹家富先生、闵群女士、汪开江先生、胡奎先生回避表决,其余4名董事表决。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及拟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合英”,“关联人”)和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力盛合”)签署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与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及拟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拟投资成立深圳华英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盛合”,名称以工商局核准为准),加快公司在产业链横向和纵向的快速扩张。《公司关于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及拟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已与2015年7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本次交易对手华合英的全体合伙人系华英农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因此上述交易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及拟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养殖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州华英”)系公司的独资子公司。为保障陈州华英养殖分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就其向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事宜,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因陈州华英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养殖分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15年8月7日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6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及拟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况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了助推围绕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英农业”)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开展投资、并购、整合等活动,公司于2015年7月13日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合英”,“关联人”)和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力盛合”)签署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与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及拟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拟投资成立深圳华英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盛合”,名称以工商局核准为准),加快公司在产业链横向和纵向的快速扩张。《公司关于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及拟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已与2015年7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2、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手华合英的全体合伙人系华英农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15年7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及拟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家富先生、闵群女士、汪开江先生、胡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郑州市金水区219号1号楼2单元11层1108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世良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开发与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全体合伙人系华英农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

关联关系说明:

华合英全体合伙人系华英农业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华合英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3038号现代国际大厦2606D

法定代表人:梁先平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主要股东:梁先平出资比例50%,潘炜出资比例20%,傅曦林、聂建甫、赵巧玲出资比例为10%

鼎力盛合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不存在关联、投资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董事会已对华合英和鼎力盛合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关于华英农业与华合英、鼎力盛合共同发起成立深圳华英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合作框架

由华英农业、华合英和鼎力盛合共同以自有资金投资成立:深圳华英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三方共同组建公司经营团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出资方式

华英盛合由华英农业、华合英和鼎力盛合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具体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认缴比例
深圳市鼎力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7%
郑州华合英农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22%

3、华英盛合的主要职责

(1)华英盛合负责围绕并购基金主要的投资方向—华英农业现有产业链横向和纵向的延伸,开展项目承揽、项目初步分析、立项评估、尽职调查、项目盈利预测和估值、投资方案设计和评估等工作。

(2)华英盛合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并购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变现事项做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鼎力盛合委派3名、华英农业委派1名,华合英委派1名,项目投资和退出须4名及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3)经过华英盛合严格的研究、尽调、分析和审核过程,在寻找到合适的并购标的后,华英盛合负责筹备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并购基金通过参股型并购和控股型并购的方式实现投资。

(三) 关于华英盛合拟发起设立华英农业产业并购基金:

1、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英农业产业并购基金

规模:拟定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期限:3+1年,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延期

基金管理人:华英盛合

运作方式: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或者有限合伙的方式进行运作。

2、投资方向

并购基金以华英农业相关领域企业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

并购基金在进行投资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并购基金作为产业整合的主体,需有清晰、明确的长期发展战略,并依据该长期发展战略,在理性分析自身现状的情况下,为并购基金制定清晰、明确的并购及投资方向。

(2)投资对象是有利于华英农业战略发展且有市场优势和地区优势的企业或项目。

(3)其他限制:

A、不得投资于其他创业投资企业及并购基金(包括有限合伙企业);

B、不得对外贷款及担保;

C、不得从事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项目、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券、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

D、不得对外借款进行投资;

E、不得用于赞助、捐赠等支出;

F、不得开展可能导致华英农业违反中国证监会或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投资或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3、经营管理

并购基金的具体投资管理业务委托华英盛合作为管理人。华英盛合负责并购基金投资策略规划、投资项目筛选、调研、尽职调查、交易谈判、交易架构设计以及投后资源整合。华英农业对项目进行全程监控。

4、投资决策

华英盛合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并购基金的项目投资与退出变现事项做出决策。

5、投资退出

并购基金的并购标的可通过上市、股权转让、原股东回购等方式退出。

各方共同承诺:并购基金的项目在各方认为适当的时候优先由华英农业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事宜由各方共同按相关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市场公允原则协商确定。

(四) 保密条款

1、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除依照法律规定和甲方所应遵守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需要报批或公开的情形外,各方应对合作事项及其涉及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2、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泄露合作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接受监管机构及审计部门检查而进行的披露除外。

四、合作目的

公司与华合英和鼎力盛合合作并拟定共同设立华英农业产业并购基金,能够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优势,利用并购基金作为公司产业整合的平台,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发展方向寻找、储备和培育优质项目,通过项目的储备和培育,降低公司的并购风险,通过基金操作的灵活性,为公司寻找、培育最佳并购标的,加快推进公司产业发展战略,提高和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已通过一系列的战略收购积累了一定的收购及整合经验,面向产业的平台优势已逐步形成。本次合作是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展开合作、深化公司收购投资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将合理运用金融杠杆的促进作用,持续加强产业链的投资布局。

2、从长远看,本次拟定设立的华英农业产业并购基金不仅将提高公司的投资水平,还将对公司长远发展和提高利润水平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将为股东带来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华英农业产业并购基金不能成功设立的风险:如华英盛合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并购基金存在不能设立的可能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各方资源承揽项目,经过严格的研究、尽调、分析和审核过程,对每个并购标的进行仔细的甄别,以寻找到合适的并购标的,降低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七、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情形。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与华合英和鼎力盛合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公司及拟定设立产业并购基金,能持续加强对公司产业链的投资布局,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此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曹家富先生、闵群女士、汪开江先生、胡奎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65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养殖分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养殖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概述

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陈州华英”)系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资子公司。为保障陈州华英养殖分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就其向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事宜,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因陈州华英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总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

住所:淮阳县城关镇南环路6号

法定代表人:曹家富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实收资本:壹亿圆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种禽养殖;商品鸡养殖;禽类屠宰加工经营;饲料加工、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和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农副产品收购。(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为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陈州华英系公司独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2014年期末2014年期初
资产总额473,844,797.90386,796,825.22
负债总额359,026,125.67283,335,343.05
净资产114,818,672.23103,461,482.17

2014年期末,陈州华英资产负债率为75.77%。

三、拟签订《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借款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金额:提供贰仟万元的担保。

保证期间: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陈州华英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为其下属养殖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陈州华英养殖分公司向银行贷款融资,是根据其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有利于其长效、有序发展。陈州华英资产优良、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河南陈州华英禽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独资子公司,就其养殖分公司向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事宜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合计柒仟捌佰万元,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3%。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叁仟零捌拾肆万元。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5-06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5年8月7日14:30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7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6日(周四)- 2015年8月7日(周五)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30日(周四)。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6层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5年7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养殖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5楼证券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21;投票简称:华英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
总议案对以下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00元
议案1《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养殖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00元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④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5分钟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投资者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1号15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465150

联 系 人:李远平 何志峰

联系电话:(0371)55697517

联系传真:(0371)55697519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养殖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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