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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3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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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5-020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0日、7月21日、7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4年9月12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年7月21日, 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目前,除上述已披露事项之外,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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