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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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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5-043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7日、7月20日及7月21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7月17日、7月20日及7月21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披露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决议公告,其中《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并于2015年4月2日召开了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4月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5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734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的公告》(临2015-020);公司2015年5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0734号),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临2015-024);公司于2015年6月3日披露《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临2015-027),反馈意见的回复内容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已于2015年6月3日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公司于2015年6月19日披露《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无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临2015-031),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5年6月19日召开的2015年第50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目前公司正在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组织各方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细化等工作,最终确定的方案尚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经自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及有关人员未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除前述正在推进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除前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华强确认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风险提示请参照公司于201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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