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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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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54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17日、7月20日、7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2015-050: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自2015年7月8日起未来三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公司股票不低于100万股。

 2、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披露了《2015-053:关于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子公司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中小企业园建设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镍钴锰酸锂产业化基地,分两期建设年产10000吨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以及相关的检测、试验配套设施。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其它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实施前述股份购买计划。

 2、子公司深圳天骄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前述投资事项尚需其股东会审议,股东会表决结果和项目建设及投产进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3、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4、《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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