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5年7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六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六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上海乳品四厂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领鲜物流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以人民币204万元受让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乳品四厂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领鲜物流有限公司20%股权。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