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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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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4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61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9,047,6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居平、周理江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2、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雷亦,周丽涛

 联系人:夏斌斌,谭思晨

 联系电话:021-38565910,20370793

 联系传真:021-38565707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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