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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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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21日

 §1 重要提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7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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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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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7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季度。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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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7日生效,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个季度。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指2015年4月17日-2015年6月30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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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2)本基金于2015年4月17日成立,自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不足一个季度。

 (3)本基金建仓期6个月,即从2015年4月17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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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此后非首任基金经理,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并公告披露之日。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东方红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二季度上证综指报收于4277.22点,上涨14%;深证成指报收于14337.97点,上涨8%;沪深300报收于4473点,上涨10%;中小板指数报收于9232.48点,上涨15%;创业板指数报收于2858.61点,上涨22%。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上涨1%。

 本产品自4月中旬成立以来,积极参与股票一级市场,同时较少参与二级市场交易,避免二级市场波动带来的净值回撤。二季度债券市场绝对收益较低,且供给增长预期较大,宽松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下,经济基本面转好存在较大可能,债券市场机会有限。因此,二季度我们的操作主要以获取无风险的股票一级市场收益为主。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0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9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009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1%。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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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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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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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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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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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股指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股票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股指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回避市场风险。故国债期货空头的合约价值主要与债券组合的多头价值相对应。基金管理人通过动态管理国债期货合约数量,以萃取相应债券组合的超额收益。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持有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证券”),因其合肥长江东大街证券营业部为1 名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足半年的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并与该客户签订《保证书》,承诺提供他人信用账户供其使用(未实际使用),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于2015 年4 月24 日公告《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东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华泰证券2015 年4 月7 日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4月3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对2015年第一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华泰证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中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照规定方式为部分客户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华泰证券2014 年9 月6 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62号)》,该决定书主要内容为:“你公司管理的华泰紫金增强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周期轮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在2013 年1 月至2014 年3 月期间,存在同日或隔日通过交易对手实现不同计划之间间接进行债券买卖交易的情形。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14 年6 月就此事项对华泰证券进行行政处罚,但公司并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公司予以改正。”

 本基金持有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在证监会2015年1月16日公布的《中国证监会通报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中,广发证券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受到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一直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进行投资决策,对上述股票继续保持跟踪研究。

 除上述股票以外,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中其它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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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17日生效。

 (2)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本基金暂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期未发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东方红中国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东方红中国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东方红中国领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31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dfham.com。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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