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天保基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37号文核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
2015年7月20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询价利率区间为4.50%-5.50%,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50%。
发行人将按此票面利率于2015年7月21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0”,简称为“15天保01”),于2015年7月21日至7月22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5年7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