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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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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4 证券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5-056

 证券代码:122132 证券简称:12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价已低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确定的发行价格,根据公司与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及中介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响应市场各方关于稳定市场、稳定股价的诉求,经公司内部测算,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先通过调整资金筹措方式、调整投资计划安排,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推动“家庭智能无线感知网”项目的建设实施。所以,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财务能力等因素下,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公司拟终止“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计划。

 经与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8名特定投资者友好协商,公司与8名特定投资者分别签署了《关于解除<股份认购合同>的合同》。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议案关联董事杨学平、李锦昆、张光剑和任春晓在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其余四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临2015-057公告。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证券简称:鹏博士 证券代码:600804 公告编号:临2015-057

 证券代码:122132 证券简称:12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201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杨学平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深圳市恒健远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其他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5,000万股,该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相关公告于2015年3月1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015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自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会同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目前相关资料尚未上报证监会。

 二、终止原因及终止合同的签订及审批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价已低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确定的发行价格,根据公司与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及中介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响应市场各方关于稳定市场、稳定股价的诉求,经公司内部测算,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先通过调整资金筹措方式、调整投资计划安排,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推动“家庭智能无线感知网”项目的建设实施。所以,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财务能力等因素下,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公司拟终止“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计划。

 2、近日,经与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8名特定投资者友好协商,公司与8名特定投资者分别签署了《关于解除<股份认购合同>的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鹏博士与特定投资者解除并终止履行《股份认购合同》,若特定投资者或其指定主体已缴纳认购保证金,鹏博士将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取的认购保证金返还至原付款账户。

 2)本合同生效后,就“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及《股份认购合同》终止事项,双方互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

 3)双方基于“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及《股份认购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本合同生效且鹏博士按本合同第1条的约定返还认购保证金之日起消灭,双方确认不存在其它与《股份认购合同》相关的未结事项或债权债务。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鹏博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3、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8名特定投资者签署《关于解除<股份认购合同>的合同》,合同生效后,原公司与8名特定投资者签署的《股份认购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终止。公司与深圳光启的战略合作照常履行。

 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继续推动“家庭智能无线感知网”项目的建设。

 公司董事会对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证券简称:鹏博士 证券代码:600804 公告编号:临2015-058

 证券代码:122132 证券简称:12鹏博债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起连续停牌。公司已于2015年7月7日和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5-052公告、临2015-055公告)。

 2015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资本市场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价已低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确定的发行价格,根据公司与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及中介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同时响应市场各方关于稳定市场、稳定股价的诉求,经公司内部测算,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先通过调整资金筹措方式、调整投资计划安排,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推动“家庭智能无线感知网”项目的建设实施。所以,在充分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财务能力等因素下,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公司拟终止“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临2015-056公告、临2015-057公告。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804)将于2015年7月21日复牌。

 为稳定公司股价,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复牌之日后7日起至三个月内(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10月27日),若公司股价低于22元/股,大股东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借款。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大股东将不转让本次增持的本公司股票。同时,大股东号召其高管及员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积极增持鹏博士股票。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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