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定于2015年7月20日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的董事7名。出席的有董事王瑞林、孙岩、付振亮先生、吕云女士,独立董事李光强、梁仕念先生、冯琳珺女士。公司监事徐继奎、刘震、刘洪敏先生和高管人员王景春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大股东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解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向大股东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叁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双方约定,借款期为三个月,不计收利息,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该借款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豁免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本次借款属于董事会批准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的借款和还款手续。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