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6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4月24日

 2、本次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万份股票期权,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20万股限制性股票

 3、期权代码:037695 ;期权简称:科华JLC2

 4、本次预留的股票期权自该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分2期申请行权,期权有效期为36个月

 5、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5 年7 月22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完成了《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5年4月24日;

 2、本次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08元/股;

 3、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权益总数为40万份,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40万份,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2419.55万股的0.18%,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等待期为1年。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24个月内分二期行权。本计划授予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4月24日;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8.70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20万股,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2419.55万股的0.09%,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锁定期1年。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解锁日,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分两次分别按照比例解锁,即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相应解锁比例的限制性股票。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预留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3,740,00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15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示的《科华恒盛: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完全一致。

 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06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 第350ZA0042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5年06月09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5年06月09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贰拾万整(20万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截至2015年06月09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4,395,500.00元,累计股本为224,395,500股。

 审验结果:“截至2015年06月09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共计1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3,740,000.00元,上述1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出资均于2015年06月09日前缴存贵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账号:35101551001050011879】。其中:增加股本200,000.00元,转入资本公积3,540,000.00元。”

 三、本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4月24日,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7月22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224,395,500股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57元。

 六、股票期权代码、期权简称

 期权代码:037695

 期权简称:科华JLC2

 七、公司控制股股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24,195,500股增加至224,395,500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成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60%的股份,黄婉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09%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陈成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58%的股份,黄婉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6.08%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5-06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意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恒盛”)控股子公司北京科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京科众”)北京网聚无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聚无限”)签署了《合作协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北京科众与网聚无限拟签订数据中心合作协议,协议期限内:网聚无限应向北京科众支付的协议标的金额预计为2.5亿元(大写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具体由网聚无限每月按照占用的机架资源及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北京科众按实支付费用。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北京网聚无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号:11011201120550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轻纺服装服饰园区武曹路807号

 法定代表人:朱益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技术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棋牌)、承办展览展示、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协议标的:数据中心租用服务。

 2、协议签署时间:2015年7月20日。

 3、协议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4、履行期限:2015 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

 5、合作协议涉及金额:预计约2.5亿元(具体由网聚无限每月按照占用的机架资源及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北京科众按实支付费用)。

 二、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协议方具备协议履行的各项要素,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和产能等要素,能够保证协议的顺利履行。

 2、通过本次协议的签署,进一步确认了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市场地位,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为推进公司打造生态型能源互联网企业的战略实施起了积极作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3、上述协议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营业总收入的15.87%,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 2015-2018 年(具体履行周期以实际情况为准)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本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

 4、上述协议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三、协议履行的风险提示

 1、公司具备在数据中心领域运营与建设的相关经验,但在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管理经营不善、机房品质问题等风险;

 2、由于上述协议方将其设备托管于公司机房,因此数据中心租用服务的应收账款风险总体可控,但不排除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协议对方不能履约的风险;

 3、协议执行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4、协议最终执行收益情况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与北京网聚无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