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在12个月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投资银行保本承诺理财产品。(详见201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在上述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 2015年4月14日、4月23日和6月12日,公司合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8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和6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其中:
1、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深圳分行乾元2015年第50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2015年7月14日,该产品已到期,公司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1,096,986.30元。
2、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通赢计划—货币保本增利系列理财产品第80期”。
截至2015年7月14日,该产品已到期,公司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517,328.50元。
3、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兴业银行首次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开放式理财产品“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固定收益型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84D)第3款-1”。
截至2015年7月16日,公司首次购买该产品已结算,公司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627,123.29元。
4、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深圳分行乾元2015年第51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目前,该产品暂未到期。
5、公司于2015年6月1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90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截至目前,该产品暂未到期。
鉴于上述2亿元银行理财产品已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在董事会决议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公司继续使用人民币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购买人民币5,000万元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通赢计划—货币保本增利系列理财产品第86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投资期限:92天
5、产品收益起始日:2015年7月15日
6、到期日:2015年10月15日
7、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3.00%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向广发银行购买人民币5,000万元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广赢安薪”高端保证收益型(B款)人民币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产品
3、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投资期限:91天
5、理财起始日:2015年7月16日
6、理财到期日:2015年10月15日
7、预期收益率:4.0%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向兴业银行继续滚动购买人民币5,000万元“金雪球保本固定收益型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84D)第3款-1”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固定收益型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84D)第3款-1
2、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理财产品
3、认购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4、投资期限:91天
5、投资周期起始日:2015年7月16日
6、投资周期终止日:2015年10月15日
7、当期年化参考净收益率:5.2%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