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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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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家消费金融公司
获批筹建
新华社电

 近日,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中国银监会下达的筹建批复,成为浙江省首家获批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公司在欧美以及日本等已形成成熟的运行模式,在我国开始于2009年,当时参与试点只有中银、北银、锦程和捷信四家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全国持有消费金融牌照的公司已有12家。

 据了解,杭银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由杭州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并引进西班牙对外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杭州银行表示,该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向全国居民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信用贷款,致力于成为以消费分期付款为基础,实现流通-消费价值链整体增值的专业金融服务平台。

 浙江银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杭银消费金融公司的获批筹建,有利于拉动浙江消费流通行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并带动相关产业的需求,丰富和完善区域金融体系。(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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