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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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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6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达新材,证券代码:002669)自 2015 年 5 月 11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停牌期间,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2015 年 5 月 23 日、2015 年 5 月 30 日、2015 年 6 月 6 日、6 月 13 日、6 月 20 日、6 月 30 日、7 月 7 日、7 月 14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各中介机构已开展尽职调查并基本完成本次拟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由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事项进展情况。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通过指定媒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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