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9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558 股票简称:大西洋 公告编号:临2015-73号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分配或转增比例及每股分配或转增比例

 单位:股

 ■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 股权登记日

 ■

 ● 除权(除息)日:2015年7月24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5年6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4年度

 (二)发放范围:

 截止2015年7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本次分配以398,935,4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10股转增5股, 扣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根据持股主体和持股期限的不同,分别为0.475元、0.45元,共计派发股利1,994.68万元(含税),实施后总股本为598,403,221股,增加199,467,740股。

 1、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流通股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5%。公司先统一按5%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后进行发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75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转让公司股票时,所转让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将按照上述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由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至公司,公司将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规定,由公司委托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扣除10%企业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人民币0.045元进行派发;如QFII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除QFII以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在当地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

 ■

 (二)除权(除息)日:2015年7月24日

 (三)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

 ■

 (四)现金红利发放日

 ■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5年7月23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本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四川大西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二)本公司其他股东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三)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 1 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份。

 六、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598,403,222股摊薄计算的2014年度每股收益为0.09909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3-5101327

 传真:0813-5109042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马冲口街2号

 邮编:643010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