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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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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江粉磁材 公告编号:2015-076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5号”文核准,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5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6,382,530.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9,617,469.1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1年7月11日全部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深QJ[2011]643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实施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1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江门江益磁材有限公司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城西支行、广东省农村信用合作社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紫莱支行于2011年8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各个募集资金账户的账号为:

 ■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三年,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56,531,706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005《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截至2015年7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全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银行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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