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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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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
获9188万元财政补贴
傅嘉

 □本报记者 傅嘉

 

 阳光电源7月1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十二批)的通知》,公司获财政补贴9188万元。公司已收到该补贴资金。

 公司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财政补贴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当期损益。本次收到的财政补贴将对公司2015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财务数据显示,该金额占到公司今年一季度主营收入的1/7左右,公司一季度实现净利润则为68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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