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30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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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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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30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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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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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4月30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二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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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次,其中1次为为指数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非指数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二季度,A股市场经历了过山车行情。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二季度分别上涨了14.1%和9.0%,中小板指和创业板指与市场指数涨幅相当,分别上涨了15.3%和22.4%。四、五月份市场整体的赚钱效应十分显著,个股涨幅巨大,但六月中旬之后受流动性影响和规范融资业务等因素的影响,市场经历了一轮前所未有的快速下跌。分行业来看,军工、交通运输、轻工等行业涨幅较大,收益率约40%;非银金融、建筑、银行等行业表现较差。
本基金期内坚守绝对收益的思路,通过新股申购及个股投资的策略,获得了一定的绝对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05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5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4%。
4.4.3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我们对宏观经济逐步转向乐观。前期的货币政策放松将为经济托底,同时在“330新政”之后,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将重新活跃起来,这些都将进一步拉动经济的改善。三季度的宏观经济大概率将出现企稳回升的态势。
过去半年里,A股市场经历了历史上最好的一段表现,部分股票的泡沫化情况愈发明显。然而,过于乐观的市场情绪在规范两融的导火索下产生了自发性的调整。由于现在市场杠杆结构的变化,以及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市场的波动幅度和速率远超出所有人的预期。在这样快速的调整下,市场人气显著回落,预计市场需要较长时间的调整和修复才能重拾升势。
基于对经济和证券市场的判断展望,我们认为未来一个阶段的市场将体现出较强的选股优势。市场系统性的下跌将让我们再次获得用较低成本买到优质企业的机会。我们将继续坚持绝对收益的思路,严格控制基金的回撤水平,为投资者争取更高的绝对收益。
由于7月初A股的IPO市场发行暂停,以新股申购为主的绝对收益策略将难以实施,我们将通过债券及流动性较好的货币市场工具投资作为下一阶段的主要投资策略。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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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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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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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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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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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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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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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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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04月30日。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