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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2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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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二零一五年第二号)

重要提示

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11月9日《关于核准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1472号文)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7日正式生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六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六个月的最后一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7日,有关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和业绩表现数据未经审计。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6月25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351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曾倩

注册资本:人民币2.1亿元

股权结构和公司沿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号文批准设立,是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由人民币一亿元(RMB100,000,000元)增加为人民币二亿一千万元(RMB210,000,000元)。

2007年5月,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10%、10%、10%及3.4%的股权;公司外资股东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受让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3.3%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ING Asset Management B.V.(荷兰投资)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33.3%。

2013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074号文批复同意,荷兰投资公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将其持有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6%股权转让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7%股权转让给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股权结构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全部股权的45%。

公司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总行设在深圳,业务以中国市场为主。招商银行于2002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36)。2006年9月22日,招商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39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百年招商局旗下金融企业,经过多年创业发展,已成为拥有证券市场业务全牌照的一流券商。2009年11月,招商证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600999)。

公司本着“长期、稳健、优良、专业”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客户推崇、股东满意、员工热爱,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邓晓力,女,毕业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年加入招商证券,期间于2004年1月至2005年9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工作,参与南方证券的清算;在加入招商证券前,曾在美国纽约花旗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分管风险管理、公司财务、清算及培训工作;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金旭,女,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2001年11月至2004年7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在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在梅隆全球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任首席代表。2007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代理董事长。

李俊江,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德国不莱梅大学客座教授、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经济系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金融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美国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美国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教育部经济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委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莉,女,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昆明军区三局战士、助理研究员;国务院科技干部局二处干部;中信公司财务部国际金融处干部、银行部资金处副处长;中信银行(原中信实业银行) 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现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常务干事兼基金部总经理; 联办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蔡廷基,男,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现为香港理工大学)会计系。历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经理、经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办事处执行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首席合伙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华东华西区首席合伙人。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上海市静安区政协委员、上海市静安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名誉副主席。兼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非执行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谦,男,新加坡籍,经济学博士。1980年至1991年先后就读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并获得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和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任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院长及特聘教授、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访问金融专家。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和财务金融系主任。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科技部复旦科技园中小型科技企业创新型融资平台项目负责人。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卫华,女,1981年07月――1988年8月,曾在江苏省连云港市汽车运输公司财务部门任职;1983年11月――1988年08月,任中国银行连云港分行外汇会计部主任;1988年08月――1994年11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国际部、会计部主任、证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1994年11月――2006年02月,历任招银证券、国通证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2006年03月――2009年04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总审计师;2009年04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周松,男,武汉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1997年2月加入招商银行,1997年2月至2006年6月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资金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副行长。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6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兼总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金融总部总裁兼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监事。

罗琳,女,厦门大学经济学硕士。1996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先后担任项目经理、高级经理、业务董事;2002年起参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公司成立后先后担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产品研发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运营官兼市场推广部总监、公司监事。

鲁丹,女,中山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加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Oracle ERP系统实施顾问;2005年5月至2006年12月于韬睿惠悦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顾问;2006年12月至2011年2月于怡安翰威特咨询有限公司任咨询总监;2011年2月至2014年3月任倍智人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现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公司监事。

李扬,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2年加入招商基金,历任基金核算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现任产品一部总监、公司监事。

欧志明,男,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及法学双学士、投资经济硕士;2002年加入广发证券深圳业务总部任机构客户经理;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于广发证券总部任风险控制岗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4年7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法律合规部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代理督察长,兼任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钟文岳,男,厦门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于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任福建(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0年1月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九江营业部总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厦门海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月任深圳二十一世纪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1月任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1月至2015年6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副总经理。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向霈,女,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2006年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曾任职于市场部、股票投资部、交易部,2011年起任固定收益投资部研究员,现任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3年12月27日至今)、招商招钱宝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时间:2014年3月25日至今)、招商招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6月18日至今)、招商保证金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管理时间:2014年12月13日至今)、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5年4月8日至今)及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时间:2015年6月9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包括:孙海波先生,管理时间为2012年12月7日至2014年3月11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如下成员组成:总经理金旭、总经理助理兼全球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吴武泽、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二部负责人杨渺、总经理助理兼投资管理四部负责人王忠波、交易部总监路明。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成立时间:1984 年1 月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7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07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日常业务的办理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的各个直销机构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招商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601室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0452

联系人:刘刚

招商基金养老金及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207至219单元

电话:(010)66290540

联系人:刘超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2、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杨菲

3、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50

联系人:邓炯鹏?

4、代销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5、代销机构: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6、代销机构: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人代表: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26698533

联系人:张裕

7、代销机构: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8、代销机构: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人代表: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潘世友

9、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电话:(0755)83196445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宋宇彬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28层

法定代表人:王磊

电话:(010)59241188

传真:(010)59241199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勃

联系人:王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办公楼八层

法定代表人:姚建华

电话:0755 - 2547 1000

传真:0755 - 8266 8930

经办注册会计师:郭琦、林高攀

联系人:郭琦

四、基金名称: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的金额,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1、若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2、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3、投资者在提交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A类、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认/申购等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认/申购申请确认成交后,实际获得的基金份额类别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基金份额类别为准。

(四)基金份额分类及规则的调整

1、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类进行调整并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认(申)购各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至少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 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3、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在开始调整前应当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资产的稳定增值。

八、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允许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积极管理型的投资策略,将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127天以内,在控制利率风险、尽量降低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并满足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基金收益。

2、利率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券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首先通过全面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判断宏观经济与流动性状况及其变化趋势,进而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进行研判,从而判断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趋势。在此基础上,结合期限利差与凸度的综合分析,确定投资组合的久期配置,制定出具体的投资策略。

具体而言,本基金将首先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方法,综合研究主要经济变量指标、分析宏观经济情况,建立经济前景的情景模拟,进而判断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同时,本基金还将分析金融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变化趋势,对影响资金面的因素进行详细分析与预判,建立资金面的场景模拟。

在宏观分析与流动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历史与经验数据,确定当前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货膨胀补偿、流动性溢价等要素,得到当前宏观与流动性条件下的均衡收益率曲线。区分当前利率债收益率曲线期限利差、曲率与券间利差所面临的历史分位,然后通过市场收益率曲线与均衡收益率曲线的对比,判断收益率曲线参数变动的程度和概率,确定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并据此动态调整投资组合。

3、信用策略

本基金依靠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跟踪研究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财务指标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个券选择的基本依据。为了准确评估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我们设计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内部信用评级体系遵循从“行业风险”-“公司风险”(公司背景+公司行业地位+企业盈利模式+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状况+企业财务状况)-“外部支持”(外部流动性支持能力+债券担保增信)-“得到评分”的评级过程。其中,定量分析主要是指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定量分析,定量分析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盈利能力分析、偿债能力分析、现金流获取能力分析、营运能力分析。定性分析包括所有非定量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它是对定量分析的重要补充,能够有效提高定量分析的准确性。

本基金内部的信用评级体系定位为即期评级,侧重于评级的准确性。因此,通过全面的信用分析,我们能够积极主动的挖掘到风险收益匹配、甚至存在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为信用产品的实时交易提供参考。本基金还会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自身信用状况的变化和趋势进行跟踪,并快速做出反应,及时有效地抓住信用利差变化带来的市场交易机会。

除了跟踪债券自身的信用变化以外,本基金还会定期研究各评级、各期限信用利差的变化趋势,分析它们的相对投资价值,确定各类债券的投资比例和期限选择。

4、个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认为普通债券的估值,主要基于收益率曲线的拟合。在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偏离市场收益率的债券,并找出因投资者偏好、供求、流动性、信用利差等导致债券价格偏离的原因;同时,基于收益率曲线判断出定价偏高或偏低的期限段,从而指导相对价值投资,选择出估值较低的债券品种。

对于含回售条款的债券,由于目前含回售条款的多为信用债,本基金在严格的信用审查的基础上选择含回售条款的个券,同时本基金将仅买入距回售日不超过397 天以内的,行权价值为正(即买入价格低于其回售行权价格),具有较高相对投资价值优势的债券,并在回售日前进行回售或者卖出。

5、其他衍生工具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密切跟踪国内各种衍生产品的动向,一旦有新的产品推出市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在届时相应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制订符合本基金投资目标的投资策略,同时结合对衍生工具的研究,在充分考虑衍生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的前提下,谨慎进行投资。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利用其他衍生金融工具进行套利、避险交易,控制基金组合风险,并通过灵活运用趋势投资策略获取收益。

十、投资决策依据和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影响;

(3)企业信用评级;

(4)国家货币政策及债券市场政策;

(5)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

2、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就投资管理业务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基金经理、分析员、交易员在投资管理过程中责任明确、密切合作,在各自职责内按照业务程序独立工作并合理地相互制衡。具体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和其它重大事项;

(2)投资部门通过投资周会等方式讨论拟投资的个券,研究员构建模拟组合;

(3)基金经理根据所管基金的特点,确定基金投资组合;

(4)基金经理发送投资指令;

(5)交易部审核与执行投资指令;

(6)数量分析人员对投资组合的分析与评估;

(7)基金经理对组合的检讨与调整。

十一、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普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十三、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来源于《招商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1季度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7天”,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超标情况。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8.3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4其他资产构成

十四、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招商理财7天债券A:

招商理财7天债券B: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十五、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2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托管费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A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本基金B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 类升级为B 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年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 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B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月19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3、在“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4、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

5、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0日

定投优惠
渠道优惠期间活动内容
华安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亲临华安证券营业部现场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该计划下进行的基金定期定额申购将持续享受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该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银河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在银河证券以临柜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原费率指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投资者在银河证券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原费率指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齐鲁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以定期定投的方式参与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中信建投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定时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柜台交易系统现场委托定时定额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8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海通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在海通证券以临柜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原费率指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原费率指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招商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人通过招商证券柜台、网上、手机开通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在计划存续期内,享有申购费率优惠,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用低于0.6%,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华龙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华龙证券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期定额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限前端收费模式,原费率指基金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信达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投申购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第一创业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第一创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定投申购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国海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国海证券网上交易办理定期定额申购开放式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华融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柜台交易系统进行基金定投(仅限场外、前端模式),华融证券将对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 8 折优惠;若以上优惠折扣实行后费率低于 0.6 %,则按 0.6 %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 %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的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基金定投(仅限场外、前端模式),华融证券将对相关基金实行费率优惠,优惠费率一律按该基金原申购(前端模式)费率的 4 折执行,最低费率不低于 0.6% ;原申购费率低于 0.6% ,按原费率执行。

中投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中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投申购的申购费率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投资者通过中投证券现场柜台系统定投申购的申购费率为原费率的八折,且不低于0.6%(仅限于场外前端模式);基金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华泰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该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请见相关公开法律文件。

投资者通过华泰证券现场柜台系统定期定额申购该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八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请见相关公开法律文件。

浙商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浙商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仅前端模式)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网上交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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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柜台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招商证券将对相关基金的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华安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华安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原费率指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该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银河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上述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齐鲁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中信建投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中信建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申购上述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申万宏源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上述基金,其交易费率最低可享受原申购费率4折(前端场外申购模式);通过电话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申购上述基金,其交易费率最低可享受原申购费率5折执行(前端场外申购模式)。上述两项最低优惠费率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指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国都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国都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上述基金(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东吴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东吴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日常申购基金(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海通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海通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上述基金(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华龙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华龙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上述基金(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国泰君安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上述基金,其交易费率最低可享受原申购费率4折(前端场外申购模式);通过电话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其交易费率最低可享受原申购费率5折执行(前端场外申购模式)。上述两项最低优惠费率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指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光大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光大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端方式申购上述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中金公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5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
信达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 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万联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万联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的,原申购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第一创业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第一创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上述基金的,原申购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华融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华融证券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前端模式)该基金的优惠费率一律按该基金原申购(前端模式)费率的 4 折执行,最低费率不低于 0.6% ;原申购费率低于 0.6% ,按原费率执行。
中投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该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指基金管理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上注明的费率)。
广州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广州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购买该基金(仅限前端模式),其申购手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费率参照基金公司发布的公开法律文件。
华宝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华宝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委托申购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则按0.6%执行,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前端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长城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长城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4 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华泰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网上申购费率(包括网上设置定投)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浙商证券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浙商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仅前端模式)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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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办理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扣款成功,前端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一律按照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交通银行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进行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申购,定投申购费率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光大银行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凡通过光大银行进行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申购交易的客户可享受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但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或者是单笔固定收费的,则按照原费率执行。
平安银行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渠道办理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按原费率的4折享受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点柜面渠道办理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享受费率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渠道优惠期间活动内容
中国银行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办理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业务,并扣款成功,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一律按照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享有6折优惠,上述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一律按照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工商银行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申购费率均享有八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交通银行2015年7月20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15:00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进行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前端模式),优惠费率最低8折优惠,优惠折扣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光大银行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上申购(不含定期定额自动申购)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申购费率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6折优惠,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按6折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原申购金额及对应的申购费率重新计算折扣率。无论是否发生比例配售,该笔委托均适用按原委托金额确定的折扣率。
平安银行自2015年7月20日起,具体结束时间另行确定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渠道网址客服电话
中国银行www.boc.cn95566
工商银行www.icbc.com.cn95588
交通银行www.bankcomm.com95559
光大银行www.cebbank.com95595
平安银行bank.pingan.com95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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