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7月17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联集团”)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函。2015年7月16日,武汉商联集团关联方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中百集团1,605,7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36%,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武汉商联集团关联方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汉投资”)。
二、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三、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前,武汉商联集团持有公司123,067,65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07%,华汉投资持有公司81,238,8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93%;武汉商联集团与华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204,306,53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
2015年7月16日,华汉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605,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6%。本次增持后,华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2,844,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6%;武汉商联集团与华汉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912,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4%。
四、增持目的及后续计划
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的企业价值和发展前景的信心。自首次增持日起?12?个月内,计划增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81,021,500?股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五、其他说明
1、武汉商联集团及华汉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
2、本次股东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