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5-050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7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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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鲁君四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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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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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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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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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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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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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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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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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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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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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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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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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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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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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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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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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用地和房地产销售之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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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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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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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发行人闲置土地、炒地以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情况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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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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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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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其中第8、9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小飞、赵瑜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5-051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15年7月10日,累计共有404,000元“格力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9,31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3%。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15年7月1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979,596,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6%。
●公司于转股期间每个季度结束后及时发布转股结果公告。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3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公开发行了9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8,000万元。
(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5]1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9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5年1月13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可转债交易代码“110030”。
(三)公司该次发行的“格力转债”自2015年6月3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0.90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仍为20.90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格力转债”转股期为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9年12月24日。
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10日期间,累计共有404,000元“格力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转股数为19,310股,占格力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3%。
截至2015年7月10日,尚有979,596,000元的“格力转债”未转股,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9.96%。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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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0756-8860606
传 真:0756-8309666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