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山东章鼓”) 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一致同意选举高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17日
附件:
高科先生简历:
高科先生:男,1975年1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94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至今。曾任公司鼓风机研究所设计一部主任、鼓风机研究所所长、副厂长。现任公司鼓风机研究所所长、职工代表监事。
高科先生持有山东章鼓股份157,500股,占山东章鼓总股本的0.050%;目前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