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6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15年7月17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大支行申请特别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大支行申请特别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百万元,授信期限1年,具体业务品种为履约保函,由公司提供100%保证金做质押担保,用于永泰县LED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签署与上述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