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 基于对深圳燃气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深圳燃气价值的认可, 公司股东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希望)作出承诺:在一个月内,使用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增持公司股份(详见《深圳燃气关于公司股东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1)。7月16日,公司接到南方希望的通知,已使用20,006,769.21元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南方希望于2015年7月13-15日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使用20,006,769.21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2,133,987 股公司 A 股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98%。
本次增持前,南方希望持有 131,705,691 股公司股票,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6.05%;
本次增持后,南方希望持直接持有131,705,691股公司股票,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安赢汇富49”持有2,133,987股公司股票,合计持有133,839,678股公司股票,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15%。
二、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南方希望承诺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深圳燃气股票6个月内不减持。
四、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持续关注大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