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7月9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暨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暨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一、当前承诺履行情况
今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通知,已于2015年7月16日设立完成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管理计划名称:平安期货安盈【20】号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类型:一对一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方式:本资产管理计划不设封闭期;
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1年;
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平安期货有限公司;
托管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出资1.5亿元认购平安期货安盈【20】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期货有限公司代表安盈【20】号资产管理计划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订股票收益互换协议,约定由长城证券按按照安盈【20】号资产管理计划资金1倍的金额出资1.5亿元,即共计3亿元的规模开展以东阳光科为标的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对长城证券的出资本金及固定收益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截至2015年7月17日,控股股东通过资产管理计划累计购买公司股票5,422,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二、后续承诺履行事项说明
控股股东已就承诺事项开始履行,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承诺,通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购买本公司股份,并在达到披露节点时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知悉。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