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5-03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13日起停牌,相关公告已于2015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目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项的各项主要工作已经完成,正在筹备召开董事会所需的相关文件,鉴于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20日继续停牌一天,并将于2015年7月21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5-033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本明先生、程鹏远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李本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程鹏远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李本明先生、程鹏远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5-034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7月17日在本公司5楼2号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利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本明先生、程鹏远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辞职报告,李本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程鹏远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潘广成先生、刘庆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郭云沛先生、孟繁旭先生、王福胜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潘广成先生、刘庆财先生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作用,董事会决定调整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调整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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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张利君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波先生、魏双莹女士、周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管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波先生、魏双莹女士、周行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四、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5年8月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刘波先生,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魏双莹女士,1963年出生,美国匹茨堡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泰科国际(Tyco International)安全产品中国区财务总监,斯必克公司(SPX Corporation) 亚太区首席财务官,中信资本营运董事、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周行先生,196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飞达仕集团(Fedders Corporation)中国区副总裁;安费诺集团((Amphenol Corporation))MCP中国区总监;伟创力集团(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上海/常州总经理、上海/马来西亚总经理。
附件二:
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广成先生,1949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
刘庆财先生,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黑龙江五洲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哈尔滨分所主任律师,哈尔滨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委员会成员。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3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5楼2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3日
至2015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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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公告刊登在2015年7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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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须持单位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A股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及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手续遵照前款规定。
(二)登记时间: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9: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7号,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408室)。
(四)联系人:苗雨、刘婷
(五)联系电话:0451-51870077
(六)传真:0451-51870277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手续规定文件之原件,验证入场。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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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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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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