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签订《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协议》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5-30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签订《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电力”,持有本公司股份7344.92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15%)和第二大股东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403.97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82%)通知,双方于2015年7月13日签订了《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当事人

 甲方: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2、托管股份份额调整

 甲、乙双方同意调整甲方委托给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股份,托管股份从5247.9万股调整为1822万股。

 除托管股份份额调整,《股份托管协议》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双方遵照执行。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托管情况

 2012年3月23日,四川电力与国投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国投公司将其持有的5247.9万股股份除财产性权利(收益权、处置权、配股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四川电力行使。详见2012年3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订<股份托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9)及2012年3月28日四川电力和国投公司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说明

 本次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前,四川电力原持有具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份10775.146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6%;本次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减少具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份3425.9 万股,同时四川电力近期增持本公司股份1817.676万股;本次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后,四川电力持有具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份9166.92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14%。

 本次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前,国投公司持有具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份156.072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3%;本次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后,国投公司持有具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份3581.97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83%。

 本次权益变动为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不构成影响。

 四、其他情况说明

 据有关规定,国投公司出具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7日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股票代码:6005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西昌市宁远桥街8号A1幢1层、3层

 通讯地址:西昌市宁远桥街8号A1幢1层、3层

 邮编:615000

 签署日期:2015年7月1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昌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昌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西昌市宁远桥街8号A1幢1层、3层

 注册资本:叁拾玖亿肆仟玖佰柒拾陆万元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号码:513400000008089

 税务登记证号码:5134906823950088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从事投融资、资产经营管理和股权运营管理(国家法律规定限制或禁止的除外);项目开发;资产收购、资产处置、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房屋租赁;土地整治和开发利用;咨询服务、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矿产品、建材经营;委托贷款(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州政府授权的其他经营业务。

 通讯地址:西昌市宁远桥街8号A1幢1层、3层

 邮政编码:615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

 2014年经凉山州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由一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多人有限责任公司,由一个股东变更为11个股东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凉山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

 ■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调整股份托管份额,是为了优化公司股权结构,促进西昌电力长远发展。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西昌电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投公司持有具有表决权的西昌电力股份156.072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0.43%。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投公司持有具有表决权的西昌电力股份3581.972万股,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9.83%。

 二、《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协议》主要内容

 2015年7月17日,国投公司与四川电力签订了《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同意调整甲方委托给乙方行使股东权利的股份,托管股份从5247.9万股调整为1822万股。

 2、除托管股份份额调整,2012年3月23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双方遵照执行。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为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对上市公司控制权不构成影响。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股权托管情况

 2012年3月23日,四川电力与国投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甲方将其持有的5247.9万股股份除财产性权利(收益权、处置权、配股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乙方行使。四川电力与国投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请见附件。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调整股份托管份额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5年7月1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15年7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