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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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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医药卫生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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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9月23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的市场暴涨暴跌,激烈程度超出所有人预期,特别是六月下旬由于去杠杆引发的调整导致场内资金损失严重,医疗保健虽然采取了些措施,但效果并不明显,给各位持有人带来损失深表歉意。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5.72%,同期上证综指上涨14.12%,深证成指上涨8.95%,沪深300指数上涨10.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三季度行情,我们认为短期谨慎,长期乐观。这轮调整范围之广、幅度之深是十分罕见的,同时管理层态度也是坚决的,不断出台救市措施,相信市场底部为期不远,至少很难持续出现大幅下跌。但犹如一场地震,过后会不断有余震,而且灾后重建需要过程,我们认为未来一个月市场将处于低位横盘,且不排除以小幅下跌的方式创出新低,待场内杠杆资金撤退后,我坚信市场将重新向上,毕竟市场上涨的核心逻辑没有出现变化(改革牛、资金牛),股市也在经济转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无论从哪方面讲,牛市都不会轻易结束。鹏华医疗保健三季度将会继续持有成长股,但是策略会做微调,首先,从战略上讲,市场将重归理性,有业绩的好公司将重新获得市场青睐,讲故事炒股票的公司将在反弹后逐步被市场抛弃,我们也将在选股中更加注重当期利润以及未来发展战略。同时,在战术上将增加医药蓝筹股的配置,毕竟医药具有很强的防御性,大跌过后部分风险偏好低的资金将选择医药板块避险,医药白马具有估值优势,大概率能跑出超额收益。总之,我们认为牛市没有结束,请各位持有人坚定信心,长期持有。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风险收益特征,通过多头或空头的套期保值策略,以改善投资组合的投资效果,实现股票组合的超额收益。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成都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金亚科技”或“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分别于2015年6 月4 日及6 月5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成稽调查通字15003、15004 号)。因公司及周旭辉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1.2 条规定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公告时,公司可能出现暂停上市风险,并在本公告日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交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金亚科技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能够提供端到端整体解决方案的专业服务商,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从监管措施公告中知悉,相关问题对于公司经营并不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对金亚科技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南京医药”或“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耀平和时任总裁何金耿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2014]18号)

 (一)主要内容

 1、《关于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财务负责人孙剑、董事会秘书蒋晓军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主要内容

 “经查明,南京医药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润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将账面净值486.89万元的四处房产建筑物以6300万元处置给合肥金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计产生利润3207万元,达到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7.7%。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 条、第9.2 条等有关规定;财务负责人孙剑、董事会秘书蒋晓军未勤勉尽责,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 条、第3.2.2 条的规定以及在《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我部对此予以关注。

 公司应引以为戒,对导致上述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总结,对公司最近三年是否存在其他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以及在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方面是否存在缺陷进行自查,并于5月29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自查与整改报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发表书面意见。

 希望公司积极整改,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进一步加强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2、《关于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耀平和时任总裁何金耿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主要内容

 “经查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或“公司”)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星有限公司、南京医药合肥天润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将合计账面净值486.89万元的4处房产建筑物以6300万元处置给合肥金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计产生利润3207万元,达到公司2011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7.7%。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和第9.2条等有关规定;时任董事长周耀平和时任总裁何金耿未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和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周耀平和时任总裁何金耿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二)整改情况

 1、公司明确行业定位,回归主业,提升营运能力。201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57.48%,2014年一季度主营业务净利润近几年来首次盈利,业绩提升显著。

 2、2013年,公司加强对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外派董监事管理办法,在工作绩效考评中重点关注其对母公司战略实施、制度执行、公司级关键事项的推进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及规范运作情况,已相应加大上述指标的考核权重;强化外派财务负责人垂直委派制度,建设财务业务资金信用一体化体系,加大对现有制度的检查与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强化问责机制。

 3、2013年,公司进一步完善控股子公司的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借款、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各项制度并强化落实,不断提高企业集团化管控能力,规范企业治理和运作,确保经营管理工作按照既定“规矩”有序运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公司当年度各重大事项均严格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将2014年确定为“制度锻造年”,后期将制定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夯实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基础。

 4、公司2013年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内控建设范围,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内控管理组织,抓好母子公司内控整改工作。

 5、公司开展针对母子公司关键岗位及关键个人的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专项培训,根据财务数据及时更新信息披露标准并要求子公司严格执行,加强母子公司高管和核心部门领导的信息披露意识;外部聘请专业机构及监管部门开设专题讲座,提升相关人员专业素质,保持与专业人士紧密沟通。

 2014年7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苏证监局[2014]282号)

 (一)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持续监管工作规程>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160)等文件要求,我局自2014年3月11日至13日对你公司进行了再融资专项现场检查,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相关媒体质疑,关注到以下问题:

 一、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检查发现,(1)你公司下属北京绿金创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控制流程存在缺陷;

 (2)公司未针对本次再融资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且部分登记资料存在未经相关内幕知情人签字确认。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

 二、公司独立性方面存在不规范

 你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通过正式文件形式向公司下达考核指标,包括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等经济目标,且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裁)薪酬由公司财务部门汇给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其发放,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及承诺履行不规范

 产业集团承诺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所持郑州金保康药业有限公司、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非关联方,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该项超期未履行承诺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进展较慢。

 四、公司被媒体质疑情况较多

 今年以来,关于公司2012年合肥房产股权转让等事项已被媒体多次质疑,公司时任相关人员也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反映出你公司在子公司管理和相关事项的程序履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人员应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内控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董监高守法经营、勤勉尽责意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要求规范承诺履行,并对上述问题逐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2014年7月30日前将整改总结书面报告我局,我局将对整改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

 (二)整改情况

 问题一整改情况:

 1、北京绿金创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绿金”)原为公司从事中药材电子商务平台业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股权。2012年业务启动之初,为活跃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流量,提高知名度,北京绿金通过自身交易平台,采用虚拟保证金进行中药材线上交易的方式以增加平台交易量。

 公司在2012年度内控自查自评时,通过检查北京绿金业务系统发现上述现象后立即整改,一是要求北京绿金立即停止虚拟交易行为;二是对虚拟交易及相关损益不予会计确认;三是经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公司已于2013年12月5日转让所持有的北京绿金50%股权。目前,公司不再对北京绿金拥有控股权,该公司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问题从根本上得以整改。

 2、公司在针对联合博姿战略合作暨再融资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中,联合博资方面有关知情人员当时在境外,公司要求其签字确认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存在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及时签字确认的情况,导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手续未充分执行。

 根据上述情况及监管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已组织各部门及子公司认真学习《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范围、具体操作流程和签字确认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严格执行,逐一核实、确认、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确保登记名单及时、准确、完整。

 问题二整改情况:

 鉴于公司近年来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严峻形势和高管绩效与经营业绩不匹配的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包括国有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为纽带,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故对公司经营业绩提出指导建议。在201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57.48%的基础上,公司2014年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52.52亿元,主营业务净利润近几年来首次盈利,业绩提升显著。随着公司已扭亏增盈且发展逐步向好,控股股东将继续以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方式,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法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保证公司独立性。

 针对监管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2014年4月,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裁)的薪酬已由公司发放。公司董事会及2013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明确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确认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以及年薪发放等相关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引导和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生产经营及治理规范水平。

 问题三整改情况:

 1、郑州金保康药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河南金保康药事服务有限公司)涉及同业竞争问题已在承诺期限内解决完毕;

 2、福建东南医药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5日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涉及的同业竞争问题已解决完毕;

 3、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33.34%股权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5月21日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2014年6月24日,经南京产权交易中心鉴证,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欧普药业有限公司(标的股权摘牌受让方)签订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33.34%产权交易合同。

 2014年7月11日,经南京产权交易中心鉴证,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欧普药业有限公司签订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33.34%产权移交书。

 2014年7月17日,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玄武分局已下发变更后的南京益同药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综上,公司同业竞争问题已彻底解决,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承诺全部履行完毕。

 问题四整改情况:

 1、在2013年强化管控的基础上,公司已将2014年确定为“制度锻造年”,

 11

 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持续修订完善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借款、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各项制度,制定下发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强化落实,夯实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基础,强化集团化管控,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加强对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外派董监事管理办法,在工作绩效考评中重点关注其对母公司战略实施、制度执行、公司级关键事项的推进落实、重大风险防范及规范运作情况,已相应加大上述指标的考核权重;强化外派财务负责人垂直委派制度,建设财务业务资金信用一体化体系,加大对现有制度的检查与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强化问责机制。

 3、公司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协助推进公司在全流域范围内的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内控建设范围,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内控管理组织,抓好母子公司内控整改工作。

 4、公司持续开展针对母子公司关键岗位及关键个人的上市公司规范治理专项培训,聘请专业机构及监管部门开设专题讲座,提升相关人员专业素质,保持与专业人士紧密沟通。

 5、公司与联合博姿战略合作项目稳步推进,双方已多次就公司发展方向、经营理念、营运模式、供应链管理、物流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财务管控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交流与沟通,为双方未来全面对接奠定坚实基础。战略投资完成后,联合博姿将在公司治理、供应链与采购、零售、药事服务与分销、财务管理、物流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为公司引进一流的经营理念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使公司管理水平和长期盈利能力得到全方位提升。

 公司牢记上市公司职责,以“业绩为王、投资讲回报、盈利光荣”为正确价值观,以“主营业务是根本,治理规范是手段”为原则,以“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核心特点”为要求,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和国有资产监管规定。公司珍惜步入发展正轨后的良性发展势头和来之不易的成果,诚挚欢迎在监管部门、投资者及公众媒体的指导和监督下,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上述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所涉及事项主要集中在2011-2012年。2013年,在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公司深刻吸取教训,通过改善经营业绩,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优化调整管理层人员等,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无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南京医药以医药流通为核心业务,具备较好的投资价值。从监管措施公告中知悉,相关问题对于公司经营并不构成重大实质性影响。对南京医药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重大实质性影响。本次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经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医疗保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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