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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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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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鹏华弘盛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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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弘盛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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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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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2月25日生效,本基金于2015年5月25日起新增C类份额。
2、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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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2季度,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依旧较为疲弱,但5月份以来的货币金融、物价数据有环比改善的迹象,与之相应,在房地产、股票、债券等多个市场二季度以来受益于流动性的进一步改善,在价格上都呈现上升态势,但进入6月份,随着国际市场对美联储加息预期的不断升温,发达国家债券市场大幅下跌,引发全球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国内股票和债券市场也同时在内外因的双重作用下出现明显下挫。
操作方面,我们对该基金寻求的是控制回撤的前提下,追求收益稳定的策略。我们在控制仓位的前提下,积极寻求二级市场投资机会。在新股申购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固定收益投资方面,我们将资金投资于短久期、流动性较好的品种,为组合提供了稳定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A、C类产品分别上涨4.14%、1.7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分别为1.33%、0.5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一方面基于对当前宏观经济数据的分析,我们认为实体经济在三季度有逐渐企稳的迹象,另一方面,随着二季度末A股市场的大幅下挫,社会资金的风险偏好也将有所降低,存量资金的配置可能将向债券、信贷、房地产等领域倾斜,从而加速资金向实体经济流动,支持实体经济的进一步企稳。但美联储加息和希腊问题仍将是影响全球经济的重要不确定因素,需要提前防范可能的外部冲击。
因此,在资产配置方面,我们主要从宏观经济企稳和社会资金风险偏好降低两个方面着手,突出策略的稳健性,在控制回撤的前提下,稳步提高组合收益。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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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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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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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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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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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国泰君安的发行主体国安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2014年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对国泰君安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国泰君安作为国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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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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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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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基金管理人管理专户持有鹏华地产分级基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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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弘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