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5-6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7月16日上午9:00 在本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彭朋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的议案》;
为共同发展老龄公益事业,服务老人,造福社会,同时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投资参股设立中益养老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为1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陆投资”)向桂林银行申请五年期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8,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5年。
由于桂林广陆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进展安排,暂时不召开股东大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再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5-65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参股设立中益养老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额: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5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公司的议案》。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总额为15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3、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一:
名称: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朋
注册资本:144,103,649元
经营范围:影视、动漫、游戏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影视、动漫、游戏产品的策划、开发、制作,并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网络进行相关产品的发行、运营;影视、互联网、传媒等产业的投资与投资管理;电子技术、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智能化测控设备、量具量仪、机电机床设备、智能化运输设备、计算机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的进出口产品除外)。
2、出资方二:
名称:中益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焦国翔
注册资本:50万元
业务范围:从事与老龄事业相关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政策宣传、技术推广、健康检测、咨询服务等老年服务项目;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与老龄事业相关活动和工作。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出资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出资方三:
名称:中安华视(北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湘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营业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投资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承办展览展示会;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中安华视(北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东方网络股票9,395,38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出资方四:
名称:深圳中广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博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出资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出资方五:
名称:钜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波
注册资本:2000万元
营业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设计;企业管理;文化咨询;体育咨询。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出资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出资方六:
名称:深圳市成睿思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王轩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出资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出资方七:
名称:北京京城天地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庆霞
注册资本:3万
营业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会议服务;市场调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影视策划;翻译服务。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出资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出资方八:
名称:青岛兆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琦
注册资本:1016万元
营业范围:科技开发、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房地产开发经营;批发零售;建筑材料。
截止到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出资方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各方出资方式:
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
2、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益养老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
3、经营范围:
新型老龄公寓的建设、管理与运营。新型老龄公寓规划设计、资产管理、投融资规划与管理。养老服务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新型老龄公寓物业开发与管理。养老产业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与管理。新型老龄公寓标准的制订与修订。
4、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主体
①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②中益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③中安华视(北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④深圳中广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⑤钜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⑥深圳市成睿思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⑦北京京城天地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⑧青岛兆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投资总额
投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额150万元;中益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出资额510万元;中安华视(北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出资额50万元;深圳中广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资额60万元;钜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40万元;深圳市成睿思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130万元;北京京城天地企业顾问有限公司出资额20万元;青岛兆鸿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40万元。
3、协议的生效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各方签署协议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1)鉴于中国人口结构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公司适时介入老龄产业投资,一方面分享老龄产业投资红利;另一方面承担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服务老人,造福社会。
2)通过投资老龄产业,拓展公司现在传媒业务在老龄产业的分发渠道,促使公司现有业务的增长。
3)通过投资老龄产业整合资源,扩充公司现有传媒业务内容,弥补公司现有传媒内容难以服务老年人娱乐和健康需求的短板。
2、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行为彰显公司服务老人,造福社会的社会责任,同时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由于被投资公司处于运营初期,预计对公司今年盈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3、存在的风险:
1)该项目受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影响,因国家对养老支持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对公司投资盈利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公寓养老事业还处在发展初期,尚存在子女把老人送进养老院的风俗习惯适应的问题。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5-66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7月16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陆投资”)向桂林银行申请五年期贷款不超过人民币28,8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5年。
由于桂林广陆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桂林广陆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年5月
3、法定代表人:彭朋
4、注册资本: 500万元
5、注册地点:桂林市空明西路11号
6、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对非证券类股权的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审批许可项目除外);投资咨询(证券、期货、认证咨询除外);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无线电发射及地面卫星接收系统除外)、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的销售;多媒体应用软件系统及设备技术开发、销售;国家允许经营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广陆投资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8、广陆投资于2015年5月27日成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相关经营活动尚未开展,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贷款人: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限:五年
(4)担保金额:28,8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投资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800万元的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子公司经营融资需求,保障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广陆投资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收购水木动画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需资金(该收购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林广陆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是为了满足该公司融资需求,资金主要用于收购水木动画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需资金。本次为广陆投资提供担保的行为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陆投资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8,80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5.88%。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辉乾坤(北京)数字电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2,000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800万元,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8.37%。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5-67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马昕先生(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7月16日下午15:00至2015年7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桂林市国家高新区五号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734,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36%。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为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6,734,0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3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为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2)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6,734,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张音芸律师、赵思军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嘉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