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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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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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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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延续了缓慢复苏态势,国内经济面临惯性下滑压力,行业需求增长相对减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以个性化、差异化为主流的终端需求变化加快,综合成本持续上升等因素的影响突出,节能减排的环境压力也在加大,纺织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公司所在的毛纺面料业务也受到同样的影响。面对残酷现实和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公司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有为的思路稳步发展,在公司管理、生产、营销等方面不断进行改进,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对生产经营的冲击,保持基本平稳的运行态势。毛纺业务的主要原料羊毛价格的上涨,以及接单量降低的情况,抬高了单位成本,也对公司利润产生了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1,784.00万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6.24%,主营业务成本2,005.74万元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88%,主营业务利润-286.57万元较上年同期64.84万元增亏286.57万元。
由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运营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注入优质资产,进入市场前景较好的IDC及CDN等云基础服务行业,发展新业务,增强本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带来合理回报。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于平、翁远、许磊、董艳、赵春花持有的吉林省高升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向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以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公司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仙桃市工商局核准,公司于2015年2月12日成立湖北迈亚毛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2015年3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毛纺业务资产及相关债务的议案》,公司将毛纺业务(含资产、负债、人员)整体转让给全资子公司湖北迈亚毛纺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70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分,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湖北省仙桃市沔阳大道37号天怡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韦振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5年上半年处置存货的议案》。
因毛纺行业的特征,公司部分存放时间久远的存货(多为2013年以前生产,最早为2010年前生产的先锋样及降等品、溢短产品、存在质量瑕疵、客户退货产品等非日常发货产品)难以取得客户报价。
为提高存货的流转、加速变现,2015年上半年,公司处理了库存毛纺产品10万米,共计影响本期利润减少约202万元。
以上议案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蓝鼎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5-71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17日下午14:3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仙桃市沔阳大道37号天怡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张继红。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量73,345,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数量658,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658,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增补张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3,342,7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5,7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蓝鼎控股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二)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72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体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A股市场连续暴跌,公司股价大幅下挫的背景下,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筹划并披露了维护公司股价方案,以此维护公司股价、提振投资者信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 关于维护公司股价方案暨复牌的公告》、《 关于公司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长所持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2015年7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全体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再次接到部分董监高人员关于购入公司股票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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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全体董监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购入公司股票,并承诺:在购入期间及购入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雷达先生、张植泽先生本次购入公司股票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3、雷达先生、张植泽先生本次购入公司股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独立董事雷达先生通过其配偶的证券账户购入了4,000股。
5、截至目前,公司全体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的数量(股数或金额)均已接近或达到其在《关于公司董监高购入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1号)中承诺的最低数量,并不排除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择机买入。
6、公司将持续关注董监高人员购入公司股份的进展,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进展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蓝鼎控股 公告编号:2015-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