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特别提示
一、卫星石化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15年7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卫星控股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对象。除控股股东卫星控股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其中,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票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3,923,723股。其中,卫星控股拟以现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认购数量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5.47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卫星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以与其他特定投资者通过竞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的价格认购。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六、卫星控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不超过9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改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的具体方式和保障措施。
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政策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预案之“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释 义
在本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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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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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公司长期以来专注于C3产业链构建与发展,以规模化优势的丙烯酸及下游高分子材料产业链为出发点,以来源于页岩气、油田伴生气的高纯度丙烷资源为基础,纵向延伸丙烯到丙烯酸再到高分子材料的特色产业链。目前,公司在嘉兴市建设了规模化产业生产基地,形成了“丙烯-丙烯酸-丙烯酸酯-高分子材料”的C3产业一体化格局,主要产品覆盖丙烯、丙烯酸及酯、高吸水性树脂、高分子乳液、颜料中间体等。本次通过新建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和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项目,将有利于巩固提升产业链一体化优势、丰富下游高成长性产品体系、巩固差异化竞争优势、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增强自身盈利能力。
此外,由于近年来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日常经营活动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之前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和发行短期融资券来满足日常资金需求,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较高。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资金用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需求,将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和债务成本的压力,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优化业务结构,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随着公司C3产业一体化的形成,整体竞争优势将逐步显现。在未来发展中,卫星石化的战略目标是专注丙烯及下游一体化发展,通过工艺优化与技术改进,以成本引领生产;保持与国内同行共同努力引导行业的有序发展,与下游行业共同成长,通过智慧营销与专业运营,以管理引领市场;进一步做深做精高分子新材料产业,从国内市场到全球化、从制造商向服务商转变,通过创新驱动与自主研发,以技术引领行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进一步扩大上游丙烯和下游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能力。上游丙烯和下游高吸水性树脂与公司原有业务相比,具有技术含量高、业务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广阔等特点。募投项目的建成将丰富上下游高成长性产品体系,使得公司业务结构更加优化,强化公司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显著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2、优化财务结构,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近年来,一方面,为打造C3产业链一体化格局,公司投入了大量的自有资金用于生产线建设;另一方面,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新建产能的陆续投放,公司日常采购原材料、销售货物所需要占用的流动资金快速增长。为满足资金需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借款和发行短期融资券融资,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也承担了较高的利息支出。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55.69%,2015年1-3月财务费用达到5,016.78万元。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制约了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未来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合理运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增强资本实力,增加流动资金,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保障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卫星控股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其中,卫星控股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49.88%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除卫星控股外,其他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有可能已经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包括控股股东卫星控股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5.47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下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卫星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以与其他特定投资者通过竞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的价格认购。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93,923,723股。其中,卫星控股拟以现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认购数量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卫星控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不超过9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议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预案之日起12个月。
五、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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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卫星控股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该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对涉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控股股东卫星控股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了对相关议案的表决。
4、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卫星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以与其他特定投资者通过竞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的价格认购,认购价格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与卫星控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均立足于正常的商业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卫星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49.88%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卫东通过卫星控股和茂源投资控制公司56.25%的股份,其妻YANG YAZHEN直接持有公司17.88%的股份,杨卫东和YANGYAZHEN夫妇合计控制公司74.1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中,卫星控股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卫星控股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卫东和YANG YAZHEN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上述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本次发行取得批准的情况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已于2015年7月17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第二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卫星控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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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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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发展情况
卫星控股目前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企业管理咨询业务。
(四)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卫星控股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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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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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卫星控股2014年度财务数据经嘉兴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五)卫星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处罚、诉讼等情况
卫星控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卫星控股为控股型集团公司,与公司从事相关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七)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卫星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公司对现有的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已作充分披露,关联交易均出于日常经营需要,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协议约定价格或同期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利益不会造成损害,并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的具体关联交易情形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
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重大协议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卫星控股、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未发生其它重大关联交易。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公司与卫星控股经协商一致并于2015年7月17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内容概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
发行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卫星控股拟以现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认购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认购数量为实际认购金额除以实际发行价格。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三)认购方式
卫星控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普通股。
(四)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5.47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底价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卫星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以与其他特定投资者通过竞价方式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的价格认购。
(五)认购股份的锁定期
卫星控股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为成立。
2、本合同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后立即生效: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3)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复。
3、以上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为本合同生效日。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声明、承诺、保证,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
2、前款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本合同一方订立本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事宜如未获得如下通过或批准事项,则双方均不构成违约: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3)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批复。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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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项目包含二期工程、三期工程,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建的项目为两条年产3万吨SAP生产线的二期工程。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为满足项目开展的需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219,816万元,拟在平湖市独山港区石化工业园建设年产45万吨丙烯项目。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
根据目前世界上已建成装置的实际情况,结合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本项目拟采用美国UOP丙烷脱氢制丙烯技术,建成后主要生产45万吨/年丙烯产品。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形成C3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格局,成为国内产能最大的丙烯酸生产商之一。面对国内外日益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一方面向丙烯酸及酯上下游行业延伸,从而强化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另一方面加快外延式发展,向高分子新材料领域延伸。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年产45万吨丙烯项目,是公司进一步向产业链上游进行整合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在巩固产业链一体化优势的基础上,优化产品结构,有效降低成本,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成为国内丙烯酸及酯产业链成本最低的生产商之一。同时公司已拥有一套年产45万吨丙烯装置,并于2014年8月一次性投产成功,成为运用美国UOP技术在国内首套丙烯装置,且运行效益良好。本次建设二期有利于资源共享节省备件等成本,优化改进发挥装置潜力,以先发优势占据下游主要市场。
3、项目发展前景
丙烯是仅次于乙烯的重要石化基础原料,其下游衍生物主要包括聚丙烯和环氧丙烷、丙烯腈、丙烯酸、异丙苯、苯酚、丙酮、羰基合成醇、异丙醇等有机原料。
因产能增长滞后和不断增长的需求,丙烯供需存在矛盾。近年来,丙烯的消费量以较快的速度增长。2008年,国内丙烯表观消费量仅925万吨,但到2013年已增长至2,167万吨,五年复合增长率达18.56%。但由于国内丙烯产量不足,我国每年需要通过进口丙烯来满足市场需求。根据WIND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丙烯进口总量为94万吨,到2013年已增长至264万吨,五年复合增长率达22.94%。
国内丙烯产量短缺主要是由于受传统生产工艺的影响。目前,丙烯供应主要来自于蒸汽裂解和石油催化裂化产生,这种工艺的缺点主要包括:(1)增产潜力有限:丙烯是蒸汽裂解制乙烯的联产物,由于蒸汽裂解装置的主要目的是满足市场对乙烯的需求,因此通过对装置本身的改进来大幅度提高丙烯的收率从而满足市场对丙烯不断增长的需求,潜力较为有限;(2)过分依赖于石油:制取丙烯的主要原材料为石脑油,2014年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接近60%。因此,近年开发扩大丙烯来源的生产工艺成为热点,其中丙烷脱氢制丙烯工艺备受关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的丙烷脱氢制丙烯工艺技术的最大特点是技术含量高,其主要原料——丙烷来源丰富、工艺路线简单稳定、低能耗、安全、环保,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之“七、石油、天然气”之“4.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的产业政策,将有效提高丙烯供应量,满足市场需求。
随着北美页岩气革命带来了大量的副产丙烷,大大提高了丙烷的供应。同时,根据世界能源研究所(WRI)的最新研究表明,中国页岩气储量居世界第一,随着我国页岩气开采技术的提高,国内的页岩气供应将替代原本用于燃料的LPG转而用于化工用途,也有利于增加丙烷的供应。因此,在丙烷大量供应的条件下,丙烷脱氢制丙烯的成本优势突出,生产丙烯的成本不断降低,丙烯制造工业未来有着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4、项目效益分析
该项目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3.11%,静态投资回收期5.95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建设该项目对公司的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5、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本项目尚需取得环保、投资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二)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79,234.80万元,拟在嘉兴市南湖区功能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地块建设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项目。本项目实施单位为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水溶液法制备高吸水性树脂,建成后主要生产12万吨/年SAP产品及1,920吨/年甲醇副产品。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高吸水性树脂(Super Absorbent Polymer,简称SAP),由低分子物质经聚合反应合成或由高分子化合物经化学反应制成,是一种经适度交联而具有三维网络结构的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不但吸水能力强,保水能力也非常强,含大量水分时具有相当的凝胶强度,而在干燥环境中将水分缓慢释出,因此又叫高保水性材料。SAP是丙烯酸及酯行业主要的下游产业之一。本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丙烯酸及酯产品线的延伸和产能扩充,也是公司建设功能性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一步。
目前,公司已建成年产3万吨SAP装置,本次分二期扩建年产12万吨SAP装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最大SAP生产企业之一。同时,每年15万吨的SAP装置将每年有效消耗丙烯酸约12万吨,也带动消耗丙烯约9万吨,从而充分体现公司在C3全产业链的优势,相比国内外SAP生产厂家依赖丙烯酸外购的环境,公司通过扩大规模及产业链的成本优势,有望成为国内SAP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者之一。
3、项目发展前景
全球SAP竞争格局:赢创及巴斯夫作为行业领导者,主要在北美及欧洲市场大量布局,亚太市场被日韩企业垄断。尤其国内市场主要由日本三大雅占据,国产SAP处在低端卫生用品,国际品牌和国内一线品牌的认可度低。自主SAP技术突破及质量提升将成为国内市场竞争的关键,具有广阔的前景。公司依托产业链优势将为SAP生产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得到下游客户的认可。年产3万吨SAP装置已稳定运行,产品在市场已建立基础,销量正在逐步提升。2015年初公司产品开始进入国际市场。公司通过本次扩建,使公司SAP规模具备国际品牌的评估条件。
我国SAP行业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表观消费量持续保持高速增长。2001-2010年期间表观消费量年均增速超过27%。新兴发展中国家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SAP需求量也大幅增长。未来随着中国国内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国民消费观念的改变,卫生用品行业将继续保持高速的增长率。目前婴儿纸尿片/裤、女性卫生用品正走向超薄化趋势,对高品质SAP的需求量越来越多。尤其中国“二胎政策”实施,每年新生儿的增率加快,按最近三年平均出生率12%。测算,新生儿约1600万人,则0-3岁适龄人群4800万人。2014年纸尿裤的市场在250亿以上,但受国内对于卫生护理用品的普及程度不高,婴儿纸尿裤国内市场渗透率仅为39%,欧美发达国家渗透率达到95%,市场空间较大。
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拉近,国家养老政策的完善,成人纸尿裤的需求量也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据《中国老龄化事业发展报告(2013)》所述,2012年底我国老年人达到1.94亿,2013年达到2.02亿,老龄化水平14.8%。目前,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数3600万,而国内成人纸尿裤市场渗透率仅为3%,日本等国家渗透率已达80%。
与国内其他行业企业相比,公司具有诸多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通过对国内外现有生产工艺进行分析与研究,公司技术人员开发出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连续化、规模化生产工艺,可有效解决水溶液聚合法生产过程中反应速度快、温度不易控制、产品性能较差的缺点;
(2)产品质量优势。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采用公司自制的低阻聚剂的高纯度丙烯酸进行生产,可大大提高产品的质量及其稳定性;
(3)成本优势。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利用了公司的资源优势,特别是原料、三废处理及公用工程的现有资源,大大节约了项目投入,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绝对的项目成本优势。
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可利用产业链一体化的竞争优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
4、项目效益分析
该项目总投资的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68%,静态投资回收期5.52年(含建设期),经济效益良好,建设该项目对公司的发展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5、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本项目尚需取得环保、投资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三)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1、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近年来,公司为抓住国内产业发展的战略机遇,扩大生产规模,整合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取得了稳步快速发展。但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运营资金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公司之前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来满足日常资金需求,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财务费用较高,制约了公司的投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未来发展。
根据201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计算,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到位后,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将从55.69%降至40.05%,降低了公司财务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并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将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提高。
2、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经营效益
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资产负债规模也随之扩张,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规模从2012年12月31日的372,165.15万元上升到2015年3月31日的768,222.39万元。与此同时,相应的贷款余额从2012年12月31日的0万元上升到2015年3月31日的275,222.64万元。尽管大额银行贷款在公司迅速扩展规模、保证部分重大投资项目的及时实施方面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和保障,但是,大额的银行贷款需要支出大量的财务费用,冲减公司相当部分的经营利润。2012年、2013年、2014年,公司利息支出金额分别为337.09万元、326.48万元、9,367.67万元。因此,适当控制贷款规模、降低财务费用将对公司整体净收益产生良好的促进作用。
3、满足公司规模日益扩大的需求,保障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近年来,公司生产规模持续扩大,日常经营活动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运用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部分资金来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和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盈利水平,增加利润增长点,实现以丙烯酸及酯为依托,逐步向上下游行业扩张,建设产业链一体化的大型民营企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提高总资产、净资产的规模,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均将增加30亿元。随着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实现,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2、提升公司的营业收入与盈利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一方面能够满足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通过合理调节、配置公司资金,积极发展公司优势产业,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有助于实现公司的规模化经营,在增加公司营业收入的同时降低成本支出,进而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3、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成本压力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5.69%。以2015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和负债为计算基础,假设募集资金净额为30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由55.69%降至40.05%。本次发行能促使公司财务成本更趋合理,减轻财务成本压力,进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建设是公司继续推进C3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强化产业链整合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提升产品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公司运营和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产业链一体化构建,实现高质高效的规模化生产,降低产品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一致,生产的丙烯、高吸水性树脂(SAP)产品属于公司现有产品。本次发行后,公司仍主要从事丙烯酸及酯类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发生改变。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一定幅度提升。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将相应变化。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及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公司章程还就现金分红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相应修改。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卫星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49.88%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卫东通过卫星控股和茂源投资控制公司56.25%的股份,其妻YANG YAZHEN直接持有公司17.88%的股份,杨卫东和YANGYAZHEN夫妇合计控制公司74.1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中,卫星控股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卫星控股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卫东和YANG YAZHEN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对于以后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总资产规模将增加30亿元(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0亿元,下同),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根据201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计算,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到位后,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将从55.69%降至40.05%,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资产负债结构更趋稳健,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增加30亿元,而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尚未完全体现,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所下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将拥有更完整的产业链,核心竞争力将明显提高,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流动比率将得到提高,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减少利息费用支出,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增加30亿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4.10亿元。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有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因此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降低资金成本。根据2015年6月28日央行调整后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85%,据此测算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后每年可节省财务费用1,988.50万元。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将增加30亿元。未来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预计在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将可能表现为较大幅度的净流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主营业务规模扩大且盈利能力提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这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亦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卫星控股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以及为其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5.69%。以2015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和负债为计算基础,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30亿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从55.69%降至40.0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能促使公司财务结构更趋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第五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监管机构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宏观经济影响和下游行业需求变化导致的风险
2014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传统行业面临着去产能、调结构的压力。公司所处丙烯酸及酯行业同样面临着新增产能不断释放,下游需求疲软,产品供需结构失衡的问题,导致行业内企业普遍面临开工率、产品毛利率双低的局面。同时,2014年四季度国际原油价格暴跌,也对丙烯酸及酯上下游产业链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对公司短期内的利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使得公司产业链更完善、产品结构更合理,形成规模化经营竞争优势,有利于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但产业链的延伸、产品产量的增加和规模化经营也会对公司管理、营销和技术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市场环境突变、行业竞争加剧,相关产业不能保持同步协调发展,将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期效益带来较大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短期内会有所下降;但是随着募集资金效益的逐步实现,这一状况将得到逐渐改善。虽然公司本次发行后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但随着未来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张,负债水平若不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公司仍将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五、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及产能规模进一步扩张,对公司的业务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控制等能力不能适应资产、业务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将可能会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
六、股市波动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公司股票的价格;另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景气度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调整、股票市场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心理变化等种种因素,都会影响股票市场的价格,给投资者带来风险。中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阶段,市场风险较大。上述风险因素可能影响股票价格,使其背离公司价值,因此存在一定的股票投资风险。
第六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要求,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修改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的具体方式和保障措施。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总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的分配形式及条件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1、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积极推行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3、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4、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5、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若有)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需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出席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通过,出席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采取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时,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3、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应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5、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通过多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涉及利润分配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四)完善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1、公司将综合考虑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其期间间隔等;
2、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意见;
4、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6、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重大投资、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情况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的意见,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在公司定期报告中就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进行详细的说明;
7、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其中,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半年度报告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一)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
(二)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同时也面临了较大的项目建设和流动资金压力,因此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和补充营运资金,以满足自身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和投资者意愿,进一步完善股利分配政策,不断提高分红政策的透明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5年7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参见相关公告。如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现行的《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将予以终止。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7日
|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卫星石化 | 指 |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卫星控股 | 指 | 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卫星能源 | 指 | 浙江卫星能源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大会 | 指 | 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公司董事会 |
| 本预案 | 指 |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 定价基准日 | 指 |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
| RMB、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丙烯 | 指 | 丙烯是三大合成材料的基本原料,主要用于生产聚丙烯、丙烯腈、异丙醇、丙酮和环氧丙烷等 |
| 丙烯酸 | 指 | 化学式H2C=CHCOOH,为丙烯酰基化合物,英文名Acrylic Acid,简称AA,包括粗丙烯酸、高纯度丙烯 |
| 丙烯酸酯 | 指 | 通用丙烯酸酯,即丙烯酸甲酯、乙酯、丁酯、辛酯;除非特指,本文中的丙烯酸酯即指通用丙烯酸酯 |
| 高吸水性树脂 | 指 | 一种经适度交联而具有三维网络结构的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分子链上含有很多强亲水基团,能吸收相当于自身重量几百倍甚至几千倍的水;英文名称Super Absorbent Polymer,简称SAP |
| 公司名称 | 浙江卫星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ZHEJIANG SATELLITE PETROCHEMICAL CO., LTD. |
| 注册地址 | 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 |
| 办公地址 | 嘉兴市嘉兴工业园区步焦路 |
| 股票简称 | 卫星石化 |
| 股票代码 | 002648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注册资本 | 8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马国林 |
| 董事会秘书 | 沈晓炜 |
| 注册号 | 330400400002711 |
| 税务登记证 | 33040177826404X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77826404-X |
| 邮政编码 | 314004 |
|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satlpec.com |
| 电子信箱 | satlpec@gmail.com |
| 联系电话 | 0573-82229096 |
| 联系传真 | 0573-82229088 |
| 经营范围 | 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及酯类重组分、织物涂层胶(以上产品凭有效的《嘉兴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生产)、高吸水性树脂、喷水(汽)织机防水浆料、小雪胶片的生产;丙烯、乙醇、丁醇、异丁醇、2-辛醇、对苯二酚的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7月25日)。以上商品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 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 | 219,816.00 | 219,500.00 |
| 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 | 79,234.80 | 39,5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41,000.00 | 41,000.00 |
| 合计 | 340,050.80 | 300,000.00 |
| 公司名称 | 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总部商务花园88号803室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杨卫东 |
| 成立日期 | 1999年7月28日 |
| 注册号 | 330000000008341 |
| 税务登记证 | 330401715407242 |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71540724-2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纺织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
| | 单位:元 |
| 项目 | 201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8,196,425,424.80 |
| 负债总额 | 4,296,359,935.6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900,065,489.12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2,289,505,408.96 |
| | 单位:元 |
| 项目 | 2014年度 |
| 营业收入 | 4,404,827,974.04 |
| 营业成本 | 3,814,202,955.50 |
| 营业利润 | 36,794,170.3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638,139.08 |
|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 卫星能源年产45万吨丙烯二期项目 | 219,816.00 | 219,500.00 |
| 卫星石化年产12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扩建项目[注] | 79,234.80 | 39,5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 41,000.00 | 41,000.00 |
| 合计 | 340,050.80 | 300,000.00 |
| | | | 单位:元 |
| 项目 | 2014年度 | 2013年度 | 2012年度 |
| 现金分红 | - | 140,000,000.00 | 120,000,000.00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555,111.59 | 500,135,991.95 | 422,182,300.11 |
| 现金分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 | 27.99% | 28.42% |
| 最近3年的累计现金分红/累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23% |
(下转A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