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71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环保类资产收购事项,经本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15日公开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本次筹划环保类资产收购目的为契合公司环保类主业发展战略,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积极推进与相关业务合作方洽谈及磋商细节,但由于与并购标的企业主要股东在并购协议交易重要条款中仍存在较大分歧,公司认为本次拟筹划实施的收购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继续推进该事项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目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事项尚无实质阶段进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20日上午开市起复牌,同时公司也将继续谋求通过外延并购模式拓展环保业务规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司公告为准,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桑德环境 公告编号:2015-072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发行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决定有关发行事宜及办理必要的手续(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29日、2013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20]及《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31])。
2013年8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CP290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3年8月召开的第45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本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核定注册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两年(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公告》[公告编号:2013-55])。
2015年7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15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5桑德CP002)的发行,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划入公司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规模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66天,起息日为2015年7月15日,到期兑付日为2016年7月15日,票面年利率为4.24%,单位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员(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资者除外),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详见刊载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上的 相关公开资料。
特此公告。
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八日